CONTENTS
- 1. 产业灾害申报 | 用人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

- - 发生产业灾害时的义务
- - 产业灾害发生时的立即措施
- 2. 产业灾害申报 | 灾害调查及报告程序

- - 产业灾害调查表填写事项
- - 劳动福祉公团等机构的事实调查
- - 产业灾害调查表规范示例
- 3. 产业灾害申报 | 获得协助的必要性

- - 行政罚款标准
- 4. 产业灾害申报 | 公布发生产业灾害的工作场所

- - 提交综合产业灾害现状调查表
- - 给用人单位的建议
1. 产业灾害申报 | 用人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
产业灾害申报是将工作场所内可能发生的所有事故向主管地方雇佣劳动机关报告的程序。
对用人单位而言,产业灾害本身固然是问题,但事故发生后未采取适当法律措施,进而承担行政罚款或刑事处罚等更大法律责任的情况也很常见。
韩国《产业安全保健法》规定,产业灾害发生时,用人单位有义务报告事故、保护现场、调查原因并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
用人单位应通过产业灾害申报填写产业灾害调查表等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主管地方雇佣劳动机关。
尤其是重大灾害,原则上必须立即报告。
《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在产业灾害申报及安全管理义务方面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加重。

发生产业灾害时的义务
产业灾害是指劳动者因工作相关的建筑物、机械、器具、设备、原材料、气体、蒸气、粉尘等而死亡、受伤或患职业病。
产业灾害中,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同时有2人以上受伤且需要疗养3个月以上,或者同时有10人以上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均按“重大产业灾害”处理。
产业灾害发生时的立即措施
发生需要申报产业灾害的事故时,用人单位首先应致力于保障受灾人员的生命和安全。
产业灾害发生后,原则上应按以下顺序采取措施。
1. 灾害发生时停止作业
-防止发生其他灾害
-将受灾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由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员采取最基本措施
-拨打119并由救护车转送
2. 调查并报告灾害原因
-保护事故现场,以供劳动监督官开展现场调查
-记录灾害发生原因
-整理发生概况、原因和报告时间,并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计划
-提交产业灾害调查表
2. 产业灾害申报 | 灾害调查及报告程序

产业灾害申报并非简单的行政程序。
韩国《产业安全保健法》第57条要求用人单位准确记录并保存灾害发生事实,并明确规定其应填写并提交产业灾害调查表。
产业灾害申报的基本原则如下。
产业灾害调查表填写事项

申报产业灾害时必须提交的产业灾害调查表,应按照韩国劳动福祉公团规定的格式填写。
调查表中应包括工作场所概况、劳动者个人信息、灾害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发生原因及经过、防止灾害再次发生的计划等内容。
产业灾害调查表等记录须保存3年。
实际申报产业灾害时,必须在调查表中完整填写以下主要项目。
1) 工作场所信息
- 产业灾害管理编号(项目开工编号):已加入产业灾害保险时填写相应编号(未加入时填写韩国国税厅核发的营业执照编号)
- 工作场所名称:填写受灾人员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场所名称(派遣劳动者也应填写实际接受指挥、命令的用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
- 劳动者人数:填写近期劳动者人数,包括正式工、日工和实习人员
- 行业类别:填写韩国统计厅《韩国标准产业分类》细分类(5位代码)(不清楚时填写行业名称和主要产品)
- 分包方·总承包方:如劳动者隶属于分包工作场所,还须填写总承包工作场所名称及产业灾害管理编号
- 工程现状(建筑业):按照总承包方的情况填写工程类型、工程进度、工程金额等
2) 受灾人员信息
- 居留资格:外国劳动者应填写居留资格代码(E-9等)
- 职业:填写《韩国标准职业分类》(5位代码)或职务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
- 任职期限:从事相同或类似职务的全部期间
- 雇佣形式:常用、临时、日用、自营业者、无报酬家庭从业者等
- 工作形式:正常工作、轮班工作(两班制、三班制等)、非全日制等
- 伤害类型(疾病名称):骨折、挫伤、窒息、中毒、烧伤等具体伤害名称
劳动福祉公团等机构的事实调查
收到产业灾害报告的主管雇佣劳动机关和韩国劳动福祉公团将调查与产业灾害有关的事实。
对于劳动者申请的疗养补偿,如用人单位对事实存在异议,可以提交意见书。
在此情况下,必须向公团提交劳动合同、考勤簿、工资台账等材料,并配合计算平均工资。
尤其是自2018年起,申请疗养补偿时的“用人单位确认制度”已被废除,劳动者无需公司批准即可直接申请产业灾害认定。
因此,用人单位如试图妨碍或隐瞒产业灾害申请,可能另行受到刑事处罚,须格外注意。
产业灾害调查表规范示例
韩国雇佣劳动部提供了产业灾害调查表的规范填写示例。以下介绍其中有关灾害发生概况、原因和防止再次发生计划的示例。
1.灾害相关作业类型
在现场停车场安装21处遮阳棚(简易屋顶),并在遮阳棚屋顶(高5m)安装光伏组件(截至灾害发生前一日,21处遮阳棚均已安装完毕,其中6处已完成光伏组件安装)
2.灾害发生时的情况
1) 当日,包括现场负责人在内共8人自09时起分为2组(3人、5人),将伸缩梯(两段滑动式,第1段:4.12m,第2段展开时:7.28m)架设在遮阳棚上,并开始在屋顶安装光伏组件
2) 受灾人员属于包括现场负责人在内的3人小组,在第7处遮阳棚屋顶进行安装光伏组件所需的钢板切割作业
3) 10时40分左右突降暴雪,波纹钢板屋顶变得湿滑而无法继续作业,现场负责人及同事使用已架设的梯子撤回地面,并将梯子移至因屋顶湿滑而无法移动的受灾人员所在作业位置后架设
4) 受灾人员为下到地面而踩上已展开至第2段的滑动式梯子时,梯子第2段滑入第1段梯子内,导致其坠落至地面并头部受伤
3.灾害发生原因
-伸缩梯装有安全挂钩,应通过挂钩架设并固定在屋顶上
-安全挂钩未固定在屋顶上,导致受灾人员使用时梯子折叠并坠落,引发灾害
-进行高处作业时,劳动者未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4.防止再次发生的计划
1) 使用升降梯时,应切实固定梯子,防止梯子突然折叠后再使用
2) 劳动者在有坠落危险的场所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3)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开展防范坠落等灾害的风险评估,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并实施相关培训
3. 产业灾害申报 | 获得协助的必要性

延迟申报产业灾害或隐瞒事实时,用人单位将依据韩国《产业安全保健法》承担刑事责任并受到行政处分。
此外,用人单位隐瞒产业灾害发生事实,或者教唆、共谋他人隐瞒时,甚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隐瞒产业灾害发生事实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破坏重大灾害现场、妨碍原因调查 | |
发生重大灾害时未停止作业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未报告或虚假报告产业灾害发生事实 | 1,500万韩元以下行政罚款 |
未报告或虚假报告重大灾害发生事实 | 3千万韩元以下行政罚款 |
行政罚款标准
未如实填写或未报告产业灾害调查表时,将被处以1,500万韩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但工作场所或工程规模较小时,行政罚款可能减轻约10~30%。
未报告产业灾害时的行政罚款如下。(虚假报告不论第几次均处以1,500万韩元行政罚款)
- 第1次违反:700万韩元
- 第2次违反:1,000万韩元
- 第3次违反:1,500万韩元
4. 产业灾害申报 | 公布发生产业灾害的工作场所

韩国雇佣劳动部为预防产业灾害,将公布符合以下情形的工作场所。
什么是该死亡率指标?
每年每10,000名常用劳动者中死亡灾害人数所占的比率
-(事故死亡人数 / 常用劳动者人数)× 10,000
-计算结果按厘位四舍五入
-包括因异常气温导致的疾病死亡人员
-不包括工作场所外交通事故、体育活动、暴力行为、正常上下班途中死亡等情形
提交综合产业灾害现状调查表

尤其是在发生产业灾害死亡人员及重大产业事故的工作场所中,如发包方违反预防相关承包方劳动者遭受产业灾害的措施义务,导致相关承包方劳动者遭受产业灾害,相应的产业灾害发生件数也将一并公布。
制造业、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业、电力行业中,常用劳动者人数达到500人以上,且计入相关承包方劳动者后计算的事故死亡万人率高于发包方工作场所事故死亡万人率的工作场所,必须填写并提交综合产业灾害现状调查表。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工作场所现状、产业灾害现状等,应以上一年度发生的灾害为基准填写(2025年提交的调查表以2024年灾害为准)。
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产业灾害综合统计现状计划于每年12月左右公布。
如未提交或虚假提交,将处以1千万韩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给用人单位的建议
不报告产业灾害发生情况,而是通过私下工伤处理等方式与劳动者达成和解,乍看之下似乎合理,但此后可能因隐瞒产业灾害受到刑事处罚,或因劳动者重新申请产业灾害认定而被查处并遭追加征收,其风险远大于节省的费用。
因此,所有因公灾害都应通过产业灾害申报正式报告后处理。
产业灾害申报是证明企业安全保健管理体系正在切实运行的方式。
《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后,如发生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可能因是否违反安全保健义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甚至可能达到数十亿韩元。
为避免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平时必须开展风险评估、记录并保存事故原因,同时迅速报告事故。
为提前预防产业灾害,不仅要对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现场培训,还应不时听取产业灾害专业律师、劳务师等专业人士的建议,以防止灾害重复发生。
本法律法人的产业灾害专业律师、劳务师专项团队能够一站式处理产业灾害申报后的各阶段应对工作及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项下的纠纷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