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反洗钱 | 概念与重要性

- - 主要法律风险类型
- 2. 反洗钱 | 各行业风险特殊性

- - 金融机构
- - 加密货币交易所
- - 房地产业
- 3. 反洗钱 | 洗钱犯罪处罚

- - 洗钱犯罪的成立要件
- - 法律处罚规定
- 4. 反洗钱 | 主要制度

- -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 -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 -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制度
- 5. 反洗钱 | 制度的重要性与企业实务

1. 反洗钱 | 概念与重要性
在反洗钱方面,企业适当构建内部控制系统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十分重要。
洗钱是指将通过犯罪获取的非法资金伪装成合法资金并纳入金融交易系统的行为。
这种行为掩盖犯罪收益的来源,今后还可能通过洗钱进一步演变为资助恐怖活动、资金外流、逃税、腐败,从而严重威胁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
在韩国,通过《犯罪收益隐匿的规制及处罚等相关法律》《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及利用等相关法律(特金法)》对洗钱行为进行规制。
据此,不仅是金融机构,一般上市企业、非金融从业者、加密货币经营者、房地产开发商等所有企业都负有反洗钱义务。
近来,随着洗钱手法在数字金融、虚拟资产、贸易金融领域迅速多样化,反洗钱的重要性日益增大,并成为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课题。
主要法律风险类型
企业在反洗钱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下。
▶遗漏可疑交易报告
▶未履行大额现金交易报告
▶洗钱被查处时产生法律制裁
▶取得及隐匿犯罪收益的行为
▶利用借名账户·伪装账户
▶未确认是否为资助恐怖活动的交易
▶贸易金融·进出口交易中的伪装资金转移
▶加密货币·NFT·数字资产AML不合规
▶内部AML合规体系不完善
若未能妥善管理这些风险,可能导致课征金、停业、刑事处罚以及丧失投资者信任。
2. 反洗钱 | 各行业风险特殊性
洗钱风险可能在所有行业发生,但根据各行业的经营结构和交易特点,洗钱风险的类型和发生方式各不相同。
尤其是随着原先以金融机构为中心加以规制的AML义务不断扩展,越来越需要构建反映各行业特殊性的反洗钱体系。
以下是主要行业的洗钱风险类型以及企业应做好的应对事项。
金融机构
▶主要风险
通过海外汇款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故意不报告可疑交易
金融公司职员的内部勾结
金融机构作为交易的接触点,容易成为洗钱的第一据点。
尤其以滥用开户和汇款功能,通过借名账户或法人名义账户掩盖资金流向,或向海外非法汇款以规避资金追踪的方式最为典型。
此外,因职员内部合谋而故意遗漏或不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形也频繁发生。
▶企业应对方案
海外汇款限额管理及目的确认
开展STR报告培训并制定违规者惩戒规定
通过内部审计组织构建异常交易查处系统
加密货币交易所
▶主要风险
无法确认汇款记录·所有权
交易所任意规避交易追踪
由于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货币具有匿名性,以及海外交易所之间资金转移的迅速性,容易被滥用为恐怖活动资金、犯罪收益的洗钱手段。
尤其是,虽然交易记录存在于分布式账本中,但各交易所的KYC履行水平不同,导致资金来源确认变得困难,这一点是问题所在。
▶企业应对方案
确认虚拟资产钱包地址、交易对方
引入大额交易自动拦截系统
房地产业
▶主要风险
利用借名法人·空壳公司
以规避转让税为目的的名义信托
房地产交易可以进行数十亿韩元规模的现金或虚拟资产结算,且常利用法人名义的借名交易、信托、特殊目的法人等掩盖资金来源。
尤其在购买商业用房地产、海外房地产时洗钱风险较高,且实际所有人往往难以确认。
▶企业应对方案
制定现金交易限制规定
遵守以交易金额为基准的STR、CTR报告义务
构建SPC、伪装法人交易检查流程
3. 反洗钱 | 洗钱犯罪处罚
随着洗钱被犯罪化,隐匿、伪装、处分犯罪收益的洗钱行为被规定为独立犯罪,并依法予以处罚。
这意味着洗钱并非单纯的附随犯罪,而是仅凭洗钱行为本身即可作为单独的刑事处罚对象,是消除犯罪收益追缴及罪犯抓捕盲区的核心手段。
洗钱犯罪的成立要件
洗钱犯罪的成立需满足
①非法资金必须通过特定前提犯罪产生
②必须实施对该资产来源的隐匿、伪装、转移、转换、取得、使用、持有行为中的一种。
这是指在明知属于原犯罪行为收益的情况下仍对其进行处理的一系列行为,仅凭洗钱本身即成为处罚对象。
法律处罚规定
违反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 → 5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韩国《麻醉药品类非法交易防止法》 → 7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洗钱犯罪仅凭洗钱行为本身即可进行刑事处罚,同时并处收益没收·追缴、资金冻结、账户注销、停业等附加制裁。
4. 反洗钱 | 主要制度

反洗钱制度是指为事先阻断并查处隐匿或伪装犯罪收益、企图将其伪装成合法金融交易的行为而设立的法律·制度性装置。
与此同时,禁止资助恐怖活动的制度并行运作,如今全球金融公司及非金融行业也广泛引入AML/CFT体系。
韩国于2001年制定《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及利用相关法律》,并设立金融情报分析院,正式引入了AML/CFT体系。
此后,为确保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持续对制度进行完善。
尤其以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大额现金交易报告三大核心制度为基础,构建了能够有效防止洗钱的体系。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该制度是指金融公司在与客户开始交易时,确认客户的身份、是否为实际所有人、交易目的、资金来源等,并根据风险程度实施适当水平的核查与管理措施。
通过这一制度,可以事先识别可能被滥用于洗钱的金融交易,并对高风险客户或国家进行集中管理。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该制度是指金融公司在分析金融交易明细的过程中,将判断为可能与洗钱或隐匿犯罪收益有关的交易报告给金融情报分析院。
其特点在于并非依据一定的交易金额或模式,而是在捕捉到洗钱嫌疑迹象时进行报告。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制度
金融公司等在一天内发生2,000万韩元以上现金交易时,必须将该交易明细强制报告给金融情报分析院。
由于现金交易具有非面对面·匿名性强的特点,洗钱风险较高,因此通过该制度实时监控·分析大规模现金流动,及早阻断隐匿犯罪收益、逃税、设立小金库等风险。
5. 反洗钱 | 制度的重要性与企业实务
反洗钱制度是维护国际社会与金融秩序信任、切断犯罪组织资金链的国家经济安全核心装置。
韩国也为符合AML/CFT国际标准而不断完善制度,通过彻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大额现金交易报告,金融行业与非金融行业均须具备反洗钱体系。
企业同样需要为AML法律风险管理而随时管理以下事项,强化企业型AML应对体系,才能预防今后的课征金、停业、刑事处罚风险。
构建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体系
面向职员开展AML培训并提高警惕意识
随时检查FIU报告义务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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