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关税咨询 | 面向进出口企业的全面咨询

- 2. 关税咨询 | HS编码商品归类的重要性

- - 各国商品归类事前审查制度
- 3. 关税咨询 | 美国附加关税征收措施应对策略

- - CBP事前审查(Advance Ruling)
- - Reasonable Care义务
- - Focused Assessment(FA)应对准备
- - Reconciliation·First Sale Rule制度的运用
- - FTZ(美国自由贸易区)的运用
- 4. 关税咨询 | 纳税人的权利保护

- - 课税前适否审查与不服制度
- 5. 关税咨询 | 需要专业法律审查

1. 关税咨询 | 面向进出口企业的全面咨询

关税咨询是指为事先预防和消除以进出口为业的企业或与之关联的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关税法律风险而提供的定制化法律、税务、通商咨询。
随着美国发起的关税战爆发、全球供应链变化等通商争端加剧,各国的贸易规制与HS编码解释、原产地标准等日趋复杂,关税律师与关税专门委员等的咨询正逐渐成为企业维持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本所提供的关税咨询,由关税专业律师以及持有关税师资格的关税专门委员等为主力开展。
不仅是关税法,还就国际通商法、贸易协定(FTA)、HS编码分类、原产地判定、完税价格确定等进出口企业在实务中可能面临的所有领域,提供咨询与争议应对服务。
2. 关税咨询 | HS编码商品归类的重要性

关税咨询的核心可以说是HS编码商品归类。
HS编码原则上前6位为国际通用,但依据各国的法令、惯例及利害关系,附加位数(8~10位)有所不同,进口关税率与通关要件也随之不同。
特定商品依据被归入何种品目,所适用的关税率会有所不同,各进口国的规制、检疫、原产地要件也会随之不同,因此准确的商品归类必不可少。
因此,计划进出口的企业宜向关税律师及关税专门委员获取HS编码事前审查乃至对方国家的有权解释,以防止不必要的附加关税或进出货延迟。
各国商品归类事前审查制度
韩国:商品归类事前审查 | -由进出口商、制造商、代理人申请 -提交物品说明资料、样品等 -处理期限60日,有效至商品归类变更时 |
中国:海关预裁定 | -由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 -于进口3个月前附上进出口合同、物品说明资料等提出申请 -处理期限60日,有效期3年 |
美国:商品归类事前审查 | -由进出口商、代理人申请 -附上物品说明资料、样品等资料 -处理期限30日,有效期因案而异 |
日本:商品归类事前教示 | -由进出口商、代理人申请 -附上物品说明资料、样品以书面申请 -处理期限30日,有效期3年 |
3. 关税咨询 | 美国附加关税征收措施应对策略

美国依据贸易扩展法等,对钢铁及铝制品征收高税率的附加关税。
据此,韩国企业向美国出口钢铁、铝等时,需要如下应对。
美国进口通关时,进口商品的税金、关税、手续费等申报事项应包含如下信息。
- 进口商、通关代理人信息
- 原产地及HS编码
- 税金及关税计算(钢铁制品:9903.80.01 / 铝制品:9903.85.01)
- 进口物品价格与数量
- 配送信息(运输方式、出发地、到达地等)
因失误若商品归类或完税价格录入错误,不仅是高税率关税,还有海关调查、罚款等风险可能发生,因此应明确申报。
本所提供如下关税咨询。
CBP事前审查(Advance Ruling)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通过事前审查,确保关税适用的明确化、进口程序的简化以及规制遵守。
[事前审查申请项目]
即便是以韩国产原材料制造的成品,依据美国的'实质性改变标准',也存在被判定为非原产地(中国产)的可能性。
因此,事先通过CBP事前审查明确原产地是有必要的。
Reasonable Care义务
CBP向进口企业要求合理注意义务(Reasonable Care)。
其宗旨在于要求进出口企业自行为遵守关税法尽到充分努力,若对此疏忽,可能成为民事、刑事处罚及追加调查的对象。
[Reasonable Care检查项目]
Focused Assessment(FA)应对准备
CBP通过基于风险的审计程序FA(Focused Assessment),检查企业的进口管控系统与关税缴纳的适当性。
[FA阶段]
- Pre-Assessment Survey(PAS):事前调查
- Main Audit:正式审计(内部管控系统评估)
- Corrective Action:不足之处改进命令
为此,企业宜通过彻底的记录管理、内部规定强化以及关税专家的常态化咨询,维持Reasonable Care水平。
Reconciliation·First Sale Rule制度的运用

再调整(Reconciliation)是可对进口申报时点尚未确定的项目(完税价格、原产地等)于日后进行更正、补充申报的CBP特例项目。
通过此举,可依实际交易条件调整关税申报,缓解风险并提升审计应对能力。
First Sale Rule是在制造商→中间商→最终进口商的结构中,将最初交易价格而非中间交易价格认定为完税价格,从而得以节省关税的制度。
确保能够证明交易独立性与透明性的文件必不可少,宜与关税律师协作进行事前结构检查及凭证准备。
FTZ(美国自由贸易区)的运用
美国FTZ(Foreign-Trade Zone)是关税予以缓征、免除的特别区域。
企业可通过入驻FTZ,使物流、加工、组装等更为高效,并期待成本节省的效果。
在纽约、LA、芝加哥等主要港口、机场设立的FTZ是全球制造、物流企业优化供应链的有用策略。
除此之外,还可通过关税免除申请(Exclusion Request)等,与美国客户企业协作,提交无法在美国境内生产替代品的证据,协助进行关税免除申请。
4. 关税咨询 | 纳税人的权利保护

在关税调查中遭遇不合理情形时,可通过关税咨询采取权利保护及救济程序。
课税前适否审查与不服制度
通过关税咨询,可以逐步办理课税前适否审查制度、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各阶段的不服程序。
课税前适否审查制度是指在收到课税预告通报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事先就课税的合法性提出异议,防止蒙受冤屈纳税的制度。
- 申请期限: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决定期限:海关长在30日内经关税审查委员会审议后作出决定
- 决定效力:与异议申请、复议申请的决定具有相同的羁束力
此后,还可以提起复议申请、裁决申请、监查院审查申请、行政诉讼等以获得救济。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接受关税咨询,选择最合适的应对手段。
5. 关税咨询 | 需要专业法律审查
通过关税咨询,可以借助HS编码品目分类、CBP事先审查、Reasonable Care合规、FA审计应对、FTZ战略、关税免除申请等,进行风险检查和关税纠纷的事后应对。
尤其是接受关税调查的纳税人,其权利受法律保护,如果收到难以信服的处分,可及时推进权利救济程序。
本所由关税律师与关税专业委员组成专项团队(TF),为企业保障权益。
进出口企业如果希望获得涵盖稳定通关与成本效率化等关税节减及提升企业竞争力方案的咨询,可向本所提交法律咨询。
[其他关税咨询顾问领域]
进出口合同签订审查 | - 贸易合同种类、各类型签订方式的详细指南 - 依据标准贸易条件明确费用、责任承担主体 - 贸易合同签订基本条件审查(品质、数量、价格、包装、装运、保险等) - 贸易纠纷解决条款审查(不可抗力、索赔、仲裁、裁判管辖条款、准据法条款等) - 独占供应合同等各类贸易合同的特别约定事项审查 |
FTA原产地合规 | - 原产地证明书要件审查 - 协定关税适用程序适当性审查 - 海关原产地自律检查应对 - 对方进口国海关原产地验证专门应对 |
战略物资全球出口制裁应对 | - 是否属于美国出口管制规定(EAR)对象的审查 - 是否属于Entity List、SDN List等对象的审查 - 战略物资(双重用途)专门判定代理 - 情况许可对象物品的专门判定代理 - 是否属于中介许可对象的审查 |
进出口通关综合咨询 | - 进出口合同书及品目分类(HS code)审查 - 与完税价格相关的加算要素、扣除要素等关税评估审查 - 再进口免税、再出口免税等关税减免适用与否审查 - 抵销、第三方支付、收取、超期支付等是否属于《外汇交易法》第16条对象的审查 - 设备租赁交易、海外直接投资、不动产取得等《外汇交易法》第18条违反审查 |
非关税壁垒分析、诊断 | - 美国通关适格审查服务(CCES) - 美国FDA Red List解除支援服务 - 进出口商品品目分类服务 - 海外认证、标签、FSVP、海外通关难题支援服务 - 关税相关调查、审查、原产地验证咨询 - 不服申请、裁决申请、诉讼咨询 |
其他咨询 | - 各国别K-食品出口专门咨询(原料审查、试验分析、整合性审查等) - AEO认证代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