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涉及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的委托人

- - 校园暴力事件经过
- 2. 青少年校园暴力处分撤销策略

- - 执行停止申请的进行
- - 受害学生陈述的可信度分析
- - 被举报学生陈述资料审查
- 3. 青少年校园暴力处分撤销诉讼结果,‘撤销’

- - 校园暴力纪律处分的种类
- - 对校园暴力处置的不服
- 4. 需要青少年校园暴力专家的协助时?

- - 校园暴力相关FAQ
1. 涉及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的委托人
涉及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的委托人是一名高中生,在收到学暴委处分后,与父母一同前来大倫,向大倫的校园暴力专业律师请求协助。
校园暴力事件经过
受害学生主张委托人和其他同学对自己冷嘲热讽并反复嘲弄,将多名学生举报为校园暴力。
此后在调查过程中,委托人如实陈述自己从未欺负过对方,但仍在学暴委被作出了纪律处分。
于是委托人与父母一同来到大倫, ‘我没有欺负过任何人,也不属于欺负人的那一伙’,诉说委屈,并请求就处分撤销诉讼提供协助。

2. 青少年校园暴力处分撤销策略

在提起青少年校园暴力处分撤销诉讼之前,校园暴力律师围绕以下核心争点对案件进行了审查。
▶ 是否存在证明委托人实际参与加害行为的客观证据
▶ 学暴委判断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或事实误认
执行停止申请的进行
校园暴力专业律师审查了如下情况:若学暴委处分立即执行,可能对委托人的学业成绩、学生生活记录簿记载等造成难以恢复的不利后果。
为此,除处分撤销诉讼外,另行提出执行停止申请,并向法院具体说明请求在本案判决前停止处分的效力。
在此过程中,以学暴委处分存在程序问题及事实关系争议为依据,强调了执行停止的必要性。
受害学生陈述的可信度分析
校园暴力专业律师关注并仔细审查了受害学生在最初陈述中曾将除委托人以外的多名学生指认为加害者,此后在特定加害学生的过程中将陈述变更为‘全体’的经过。
通过比较、整理陈述作出的时点、当时的提问内容以及所使用的表达方式,指出在受害学生未能明确特定加害者的情况下委托人被列入其中。
以此为基础,将受害学生记忆错误的可能性与陈述缺乏一致性构建为核心争点,并反映到诉讼中。
被举报学生陈述资料审查
校园暴力专业律师取得了全体被举报学生的陈述书,并对内容逐一进行交叉审查。
结果系统地整理出:完全不存在提及委托人姓名或指委托人参与加害行为意旨的陈述。
以此为依据,指出学暴委在没有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将委托人判断为加害者,并主张处分的违法性。
3. 青少年校园暴力处分撤销诉讼结果,‘撤销’
综合审查了校园暴力律师为撤销青少年校园暴力处分而提交的准备书状等相关资料后,审判部以如下理由作出了撤销校园暴力处分的判决。
▶ 原告自校园暴力举报阶段起始终一贯予以否认
▶ 其他加害学生也作出了原告并无嘲弄事实意旨的陈述
校园暴力纪律处分的种类
校园暴力纪律处分不仅限于单纯的生活指导,还可能通过学生生活记录簿的记载对升入大学及今后的职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尤其是近来在大学入学考试过程中,校园暴力处置记录常常作为重要的评价要素被纳入考量,因此初期应对与处分程度的管理尤为重要。
区分 | 处置内容 | 主要内容摘要 |
第1号 | 书面道歉 | 以书面形式向受害学生道歉的措施 |
第2号 | 禁止接触、胁迫、报复行为 | 禁止接近及联系受害学生 |
第3号 | 校内服务 | 课以校内服务活动 |
第4号 | 社会服务 | 课以校外社会服务活动 |
第5号 | 完成特别教育或心理治疗 | 以预防、改善校园暴力为目的的教育或治疗 |
第6号 | 停止出勤 | 一定期间内限制到校出勤 |
第7号 | 更换班级 | 变更所属班级 |
第8号 | 转学 | 转学至其他学校的措施 |
第9号 | 退学处分 | 从学校除名(仅适用于高中生) |
对校园暴力处置的不服
如同上述案件的委托人一样,对学校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的处置不服时,可通过韩国行政审判或行政诉讼来争议处分的违法、不当性。
韩国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各自的提起期间都有严格规定,一旦错过,争议处分的机会本身便会受到限制。
此外,为立即停止处分的效力,需要另行提出执行停止申请,因此从初期阶段起迅速的法律应对十分重要。
4. 需要青少年校园暴力专家的协助时?

关于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大倫律師事務所从校园暴力事件的初期阶段起,通过梳理事实关系与制定陈述策略来明确应对方向。
在学暴委程序中审查调查过程是否存在违法、不当,若作出对委托人不利的判断,则一直到韩国行政审判及行政诉讼进行系统性应对。
此外,通过与本所行政专业律师的协作,进行执行停止申请、准备书状撰写、证据整理等工作,专注于争议处分的效力。
若您如上述委托人一样希望对校园暴力处分表示不服,敬请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请求协助。
校园暴力相关FAQ
Q. 像青少年校园暴力第1号处分这样相对轻微的处分,也可以提起撤销诉讼吗?
A. 无论处分程度如何,只要存在事实误认或程序瑕疵,都可请求撤销;考虑到对职业发展的影响,初期应对十分重要。
尤其即便是第1号处分,校园暴力事实也可能作为被正式认定的记录留存下来,若预计会产生不利影响,接受法律审查是较为妥当的做法。
Q. 提起青少年校园暴力行政诉讼后,处分效力会立即停止吗?
A. 若要中止处分效力,需要另行提出执行停止申请,且须经法院准许,处分效力才会停止。
若执行停止未获准许,则在诉讼进行期间纪律处分仍可能照常执行,因此迅速申请与充分说明十分重要。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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