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交易与案例

诈骗

诈骗罪辩护律师 | 因7亿韩元诈骗嫌疑被控告的委托人,获不予移送决定

前来咨询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委托人因涉嫌骗取7亿韩元的诈骗嫌疑被控告,但通过诈骗专业律师的协助获得了不予移送决定。

CONTENTS
  • 1. 前来咨询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委托人
    • - 案件经过
    • - 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协助
    • - 诈骗罪辩护律师协助的结果,不予移送决定
  • 2. 诈骗罪辩护律师讲解的诈骗罪概念与成立要件
    • - 诈骗罪的成立要件
    • - 诈骗罪的处罚程度
  • 3. 需要诈骗罪辩护律师协助的理由
    • - 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应对策略

1. 前来咨询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委托人的情况如下。

案件经过

诈骗罪辩护律师 | 因7亿韩元诈骗嫌疑被控告的委托人,获不予移送决定

以诈骗嫌疑对委托人提起刑事控告的控告人们的主张如下。

委托人当时同时经营着3家汽车修理厂。

委托人称经营所需资金不足,向控告人A表示维修所需设备不足,需要购买,请以现金借给我相关款项。利息按每1亿韩元100万韩元支付。",借得了3亿韩元。

此外,委托人在约7年前私下联系控告人B,称"急需用钱,如果借给我会尽快归还",收取了5千万韩元。

在尚未偿还该笔款项期间,委托人于1年后再次联系控告人B,称"在经营方面出现了问题,如果再借给我1亿5千万韩元,将连同利息,与之前所借的5千万韩元一起偿还2亿韩元",再次借了钱。

委托人对该笔款项也未偿还,4年后再次联系控告人B,称"想购入新的修理厂但资金不足,请再借给我一些钱。如果无法偿还,将把其中一家修理厂的名义转让给你",借了2亿韩元。

委托人未偿还所借款项,控告人A和B主张因委托人的欺骗行为,分别被骗取了约3亿韩元和4亿韩元的资金,并以诈骗嫌疑提交了控告状。

对此,委托人为洗脱嫌疑,向诈骗罪辩护律师请求了协助。

"

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协助

1) 依据大法院判例否定诈骗罪成立要件

诈骗罪辩护律师引用了'诈骗罪是否成立以行为当时为基准进行判断,如果在交易中借款当时具有偿还的意思和能力,则这仅属于民事上的债务不履行,而不构成刑事上的诈骗罪'这一判决的大法院2016年4月28日宣判的2012도14516号判例

据此,诈骗罪辩护律师收集了委托人发送的包含'一定会偿还'内容的短信、邮件记录等,强调委托人没有欺骗控告人的意图,且具有明确的偿还意思。

2) 强调委托人已支付了一定的收益金

诈骗罪辩护律师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明细等,证明委托人已向控告人A支付本金1,000万韩元,并向控告人B支付了修理厂收益的40%作为利息。

据此,强调委托人已向控告人偿还了一定金额,且当时控告人从未对此提出异议,主张这不能以刑事上的诈骗罪论处。

诈骗罪辩护律师协助的结果,不予移送决定

侦查机关综合考虑了以下几点。

1. 委托人在借入各笔款项当时存在偿还意思及经营意志这一点

2. 确认存在实际支付了部分本金及收益金情形这一点

以此为基础,侦查机关判断本案难以视为刑事上的诈骗罪,而属于民事上的债务纠纷。

据此,对委托人作出了不予移送决定

2. 诈骗罪辩护律师讲解的诈骗罪概念与成立要件

诈骗罪是指欺骗他人从而获得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的犯罪

此外,以相同方法使第三人获得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的情况,同样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成立要件

① 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是指为欺骗对方而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或在金钱交易中隐瞒应当告知的重要事实的行为。

不仅是积极的谎言,有意的沉默也可能构成欺骗。

② 被害人的错误认识

是指因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错误地相信事实,并因此作出处分财产的判断的情况。

③ 财产上损害

财产上损害是指陷入错误认识的被害人因处分财产而产生经济上不利益的情况。

但也存在仅凭处分行为本身即认定财产侵害的情况。

诈骗罪的处罚程度

诈骗罪的量刑此前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刑

但是,随着自2025年12月23日起《刑法》修订,诈骗罪的量刑被上调

《刑法》第347条(诈骗)

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如果因诈骗罪获得的获利额在5亿韩元以上,将受到《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的法律》的处罚。

获利额5亿韩元以上不满50亿韩元

3年以上有期徒刑

获利额50亿韩元以上

无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3. 需要诈骗罪辩护律师协助的理由

侦查机关会重点审查收受金钱的经过、当时的认识,以及是否存在欺骗对方的意图。

在初期阶段如果事实关系与资料整理未能妥善进行,案件性质可能被作出不利的解释,因此在明确设定应对方向后再应对侦查十分重要。

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应对策略如下。

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应对策略

1) 以法理为中心针对不存在欺骗意图的辩护

诈骗罪辩护律师以收受款项当时的情形为基准,围绕委托人是否存在偿还意思及偿还可能性审查嫌疑是否成立。

以此为基础,强调不存在故意的欺骗进行应对。

2) 与内部证据调查中心协作确保客观资料

诈骗罪辩护律师与内部证据调查中心协作,系统性地整理合同、账户资金往来、消息·通话记录、经营资料等客观证据

通过这些将金钱收受过程及之后的行为按时间顺序整理,并以结构化的资料提交,以防侦查机关误认事实关系

3) 制定各侦查阶段的应对策略及陈述管理

从警方调查阶段起就整理陈述的方向性与逻辑,预防因不必要的误解或陈述反复而陷入不利的情况。

必要时,综合审查至和解可能性、偿还计划、悔过资料的提交时点

本律所根据案件的复杂性与规模,组建包括诈骗罪辩护律师与刑事专业律师在内的1~20人的TF(专案组)进行应对

如果正受到诈骗嫌疑,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获得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协助较为妥当。

사기죄변호사 | 7억 원 사기 혐의로 고소된 의뢰인, 불송치 결정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