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教大刑事律师的委托人

- - 教大律师推荐,前来咨询教大刑事律师的经过
- 2. 教大刑事律师介绍案件相关法律规定

- 3. 教大刑事律师提供的协助

- - 教大刑事律师主张委托人患有精神疾病
- - 教大律师推荐,主张委托人正在深刻反省
- - 教大刑事律师主张未造成人员伤亡
- 4. 法院对教大刑事律师主张作出的裁判

- 5. 需要教大刑事律师协助时

1. 前来咨询教大刑事律师的委托人

委托人希望与专业律师共同处理案件,因此来到教大办事处,请求刑事律师提供咨询。
教大律师推荐,前来咨询教大刑事律师的经过
本案委托人在一个风力较大的日子前往公园。
委托人对🔗放火产生了一点好奇,于是拿出了打火机。
起初,委托人只点燃了几根稻草,随后未能抑制冲动,用打火机点燃了公园花坛里的一堆稻草。
本案放火行为烧毁了2棵树的树干基部,蔓延的火势还烧毁了约10坪的花坛。
委托人在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公园内烧毁自己的物品,引发了公共危险。
如果不是赶到现场的消防人员将火扑灭,火势可能会蔓延至周边公寓、办公居住两用楼,从而引发公共危险。
委托人希望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可能减轻刑罚,因此前来咨询教大刑事律师。
2. 教大刑事律师介绍案件相关法律规定
第167条(放火烧毁一般物品)
① 放火烧毁第164条至第166条所列以外的物品,造成公共危险的,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 第1款所述物品归行为人自己所有的,
韩国大法院2009Do7421号判例
即使点燃街上的垃圾堆实施放火,也可以参照放火烧毁自己所有的一般物品罪予以处罚。
3. 教大刑事律师提供的协助
教大刑事律师分析了对委托人有利及不利的情节,并制定了应对策略。
律师提出以下主张,请求法院对委托人从轻处理。
教大刑事律师主张委托人患有精神疾病
委托人在身体方面并无明显疾病,但从小就一直接受精神方面的治疗。
委托人从小学四年级起便在课堂上表现得注意力涣散,无法集中精神。
因出现上述症状而前往医院就诊后,委托人被诊断患有ADHD。
因此,律师强调本案并非有计划犯罪,而是由精神疾病引发的冲动犯罪。
教大律师推荐,主张委托人正在深刻反省
委托人事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应当受到严厉谴责的犯罪,目前正在反省。
律师强调,尽管并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委托人想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能给无辜市民造成重大损害,对此深感悔恨。
教大刑事律师主张未造成人员伤亡
所幸火势仅蔓延至花坛中的树木,并在不久后被扑灭,未造成更大损害。
由于火势没有猛烈蔓延,也未引燃其他可燃物,因此完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律师还强调,财产损失仅限于花坛熏黑、树木烧毁等,属于委托人家属完全能够赔偿的程度。
4. 法院对教大刑事律师主张作出的裁判
法院采纳教大刑事律师的主张,判决称:“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但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对上述刑罚缓期执行1年。”
5. 需要教大刑事律师协助时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具有法官、检察官及警察任职经验的刑事专业律师共同专门负责刑事案件,能够更加专业地应对刑事案件。
大倫律師事務所基于多样化的业务案例应对案件。
如果您处于与上述案件类似的情况并需要专业律师的协助,敬请联系可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咨询和紧急应对的大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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