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江陵律师的委托人

- 2. 江陵律师委托人的犯罪事实江陵律师确认的无证医疗行为

- 3. 江陵律师对委托人的辩护

- -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并非主动实施无证医疗行为
- -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正在反省自己的过错
- -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的行为从未造成损害
- -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没有同类前科
- 4. 江陵律师委托人所获判决

1. 前来咨询江陵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江陵律师的委托人称,自己因实施无证医疗行为而陷入徒刑危机,为此前来大倫律師事務所。
江陵律师委托人的犯罪事实如下。
委托人当时在一家牙科诊所担任牙科卫生士,据称某天,与其共事的一名牙科医生离职了。
于是,院长指示委托人代替离职的牙科医生,为需要麻醉的患者在牙龈注射麻醉针。委托人便因院长的这一指示而承担了实施麻醉的工作。
此后,委托人独自确定麻醉药剂及麻醉用量等,以向数十名患者注射麻醉针的方式施用了麻醉药。
由此,委托人便实施了无证医疗行为的犯罪。
2. 江陵律师委托人的犯罪事实江陵律师确认的无证医疗行为
医疗法
第87条之2(罚则) ②属于下列各项之一者,处5年以下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2. 违反第27条第1项者
江陵律师的委托人违反了医疗法第27条,由于实施了执照许可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因此面临可能被处5年以下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的危机。
3. 江陵律师对委托人的辩护
江陵律师为阻止委托人被判徒刑,如下展开了辩护。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并非主动实施无证医疗行为
江陵律师的委托人向患者施用麻醉药、实施无证医疗行为,这无疑是应受谴责的行为。
但委托人并非从一开始就主动实施无证医疗行为,而是在院长的劝说和指示下开始的。
委托人只是在正常工作期间,因院长半劝说半指示地要求其实施麻醉行为,才听从了上级的话。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正在反省自己的过错
江陵律师的委托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认真反思,承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明显的无证医疗行为,并真心悔过、深刻反省。
委托人承认全部嫌疑,还撰写并提交了悔过书。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的行为从未造成损害
江陵律师的委托人的行为确属违法且错误,但因委托人施用麻醉药而产生的损害完全没有发生。
由于患者从未出现过问题,因此请求对这一点予以酌情考虑。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没有同类前科
江陵律师的委托人是初犯,此前不仅未因同类犯罪受过处罚,甚至从未接受过调查。
委托人正真诚地反省自己的行为,因此可以认为其也没有再犯的余地。
4. 江陵律师委托人所获判决

听取江陵律师陈述后,法院对委托人作出了缓刑判决。
由于委托人实施了可能危及他人生命的🔗无证医疗行为,因此面临可能被从严处罚的危机,但在江陵律师的协助下,成功防御了委托人的徒刑。
若您处于与委托人相同的情况、面临徒刑危机,则需立即应对。若您寻求大倫律師事務所医疗专业律师的协助,我们将为您找到所需的解决方案,协助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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