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大田诽谤律师的委托人

- - 委托人前来咨询大田诽谤律师的经过
- - 大田诽谤律师讲解的诽谤
- 2. 大田诽谤律师的协助事项

- - 大田诽谤律师主张并无认识到系虚假事实
- - 大田诽谤律师主张不存在任何犯罪前科
- 3. 大田诽谤律师的协助结果,轻微罚金刑

- - 大田诽谤律师的案件手记
1. 前来咨询大田诽谤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大田诽谤律师的委托人,当时因诽谤被提起了刑事控告。
为尽可能获得最轻的处罚,委托人前往大田事务所,就诽谤应对相关事宜请求了咨询。

委托人前来咨询大田诽谤律师的经过
大田诽谤律师通过咨询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经过如下。
委托人与控告人是职场同事,平时对控告人评价非常好。
为此,委托人向控告人介绍了自己的熟人,控告人与委托人的熟人便开始了正式交往。
后来有一天,委托人从熟人处得知了控告人与其他职场同事有外遇的消息。
听到这一令人震惊的消息后,委托人在公司通讯软件中提及了此事。
得知此事的控告人认为委托人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了自己的名誉,遂以诽谤为由对委托人提起了控告。
因此,面临因诽谤而受处罚危机的委托人,为请求应对诽谤案件,前来寻求了大田律师的帮助。
大田诽谤律师讲解的诽谤
前来咨询大田诽谤律师的委托人,因 🔗诽谤而涉嫌违反了《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
该指控是指在网络通讯软件、社区、留言板等网络空间中实施的诽谤行为。
以诽谤他人为目的,利用信息通信网摘示事实或虚假事实时,即构成犯罪并受到处罚。
此时,若摘示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反之,若所摘示的事实为虚假,即为不实内容,则可能被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2. 大田诽谤律师的协助事项
大田诽谤律师为委托人制定了争取减刑的策略。
此后,作出如下主张,请求给予委托人尽可能宽大的处理。
大田诽谤律师主张并无认识到系虚假事实
委托人相信从熟人处听到的事实为真,遂将其传播到了通讯软件上。
为此,大田诽谤律师有力地主张委托人并无认识到这是虚假事实。
大田诽谤律师主张不存在任何犯罪前科
委托人现已承认全部过错,并向被害人真诚表达了歉意。
同时,大田诽谤律师强调委托人没有任何犯罪前科,请求给予委托人宽大处理。
3. 大田诽谤律师的协助结果,轻微罚金刑
大田诽谤律师竭尽全力协助,最终法院就委托人的诽谤案件下达了简易处罚令(略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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