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求助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 - 前来求助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的缘由
- -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建议申请遗嘱检认
- -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说明的遗嘱检认
- 2.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 -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主张请求人一直保管遗嘱人的自书证书
- -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证明遗嘱载明将全部财产遗赠予请求人
- 3. 在群山继承专业律师协助下检认成功

1. 前来求助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求助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的委托人,为解决依遗嘱进行的继承问题,请求了继承法律咨询。

前来求助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的缘由
委托人是四兄弟中的幼子,随着母亲去世,继承了近4亿韩元的现金。
见此情形的兄弟们,对委托人提起了继承分割请求诉讼。
但委托人只是按母亲生前所立遗嘱的内容继承而已,深感错愕。
为此,委托人为就继承采取法律措施,遂向群山律师请求法律协助。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建议申请遗嘱检认
群山律师听取正经历继承纠纷的委托人的陈述后,建议其向法院申请遗嘱检认。
因为若如委托人这般,存在对逝者遗嘱提出异议的其他继承人,那么不经检认申请便寸步难行。
因此,为证明逝者遗嘱有效,律师建议采取经法院检认程序后执行遗嘱的方法。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说明的遗嘱检认
🔗遗嘱,是指生前就自身财产权处分作出意思表示。
此类遗嘱须严格遵守《民法》所规定的形式与作成方法,方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检认,是指通过检验确定遗嘱的法律程序。
具体而言,即调查遗嘱是否确实保存了遗嘱人的最终意思、是否作成得使利害关系人能够确切知悉其内容、是否依遗嘱方式作成等。
依《民法》第1091条,保管遗嘱证书或录音的人,或发现该遗嘱的人,应在遗嘱人死亡后不迟延地提交法院,请求其检认。
2.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确认了委托人保管的遗嘱,并再次审视了继承财产目录等。
此后,为遗嘱检认作出如下协助。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主张请求人一直保管遗嘱人的自书证书
请求人(委托人)是遗嘱人的儿子,一直保管着遗嘱人所立的自书证书。
据此,律师主张依《民法》第1091条向法院提交并请求检认。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证明遗嘱载明将全部财产遗赠予请求人
经确认遗嘱,查明遗嘱人确有亲笔书写载明将全部财产遗赠予请求人之意旨的遗嘱书这一事实。
据此,律师着重强调,为依遗嘱执行其内容,需要进行检认。
3. 在群山继承专业律师协助下检认成功
群山继承专业律师为委托人竭尽全力协助的结果,法院以所出示原件与所提交副本一致为由,完成检认。
由此,委托人得以按母亲遗嘱顺利继承,并成功对兄弟们的继承分割请求诉讼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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