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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养法律事务所协助 | 在安养法律事务所协助下指定亲权、抚养权及请求抚养费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希望在与配偶的离婚诉讼中被指定为子女的亲权人和抚养权人,并从配偶处获得抚养费,因此请求安养律师提供协助。

CONTENTS
  • 1.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缘由
    • -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 - 安养法律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 - 安养法律事务所:家庭破裂的原因在于配偶
    • - 安养法律事务所:配偶对子女抚养漠不关心
  • 3. 在安养法律事务所帮助下获得亲权抚养权并成功请求抚养费
    • - 如果您想寻找安养法律事务所

1.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缘由

安养法律事务所-情况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希望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子女的亲权和抚养权,并获得抚养费。为此,安养律师与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作,提供了协助。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与配偶为婚姻关系,育有子女。

委托人在婚姻生活期间与配偶频繁发生争执。

争执的主要原因是配偶沉迷赌博。

但配偶反而主张委托人对其实施了辱骂、殴打和不当对待,称婚姻生活破裂的原因在于委托人,并要求离婚。

为此,委托人希望在与配偶的离婚诉讼中获得子女的亲权和抚养权,并获得抚养费,因而请求安养法律事务所提供协助。

安养法律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安养法律事务所就🔗裁判离婚程序进行了说明。

※ 韩国《民法》第840条(裁判上离婚原因)

夫妻一方在存在下列各项事由时,可以向家庭法院请求离婚。

1. 配偶有不贞行为时

2. 配偶恶意遗弃另一方时

3. 受到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严重不当对待时

4. 自己的直系尊亲属受到配偶严重不当对待时

5. 配偶生死不明满三年时

6. 存在其他难以继续婚姻的重大事由时

韩国《民法》第837条(离婚与子女的抚养责任)

① 当事人就该子女的抚养事项通过协议确定。

② 第1项的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 抚养人的确定

2. 抚养费用的负担

3. 探望权的行使与否及其方法

③ 依第1项进行的协议违反子女福利时,家庭法院可命令补正,或依职权参酌该子女的意愿、年龄以及父母的财产状况和其他情况,确定抚养所必需的事项。

④ 就抚养事项未能达成协议或无法协议时,家庭法院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此作出决定。

⑤ 家庭法院认为为子女福利有必要时,可依父、母、子女及检察官的请求或依职权,变更子女抚养事项或作出其他适当处分。

*如果希望对个人情况进行细致审查,建议您接受🔗专业律师法律咨询

2. 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在安养法律事务所审查了委托人情况后,安养律师作出了如下主张。

安养法律事务所:家庭破裂的原因在于配偶

配偶主张委托人具有暴力倾向,频繁实施殴打和辱骂。

对此,安养法律事务所证明了委托人的暴力倾向并不高。

攻击性及愤怒水平检测结果显示,委托人的攻击性和愤怒数值处于较低水平。

并指出反而是配偶的攻击性和愤怒数值偏高。

此外,还强调争执的主要原因是配偶对家庭的漠不关心和沉迷赌博,主张家庭破裂的原因在于配偶。

安养法律事务所:配偶对子女抚养漠不关心

配偶因赌博问题对家庭表现出不负责任的态度。

委托人曾多次向配偶要求抚养费,但未能得到。

对此,安养法律事务所强调,稳定抚养子女的委托人应被指定为亲权人及抚养权人,同时配偶应支付抚养费。

3. 在安养法律事务所帮助下获得亲权抚养权并成功请求抚养费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在安养律师的协助下,于离婚诉讼中获得了亲权和抚养权,并成功请求到抚养费。

如果您想寻找安养法律事务所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在离婚诉讼中获得了亲权、抚养权,并且能够获得抚养费。

如果您想进行离婚诉讼,建议您向🔗安养律师请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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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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