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人前来咨询瑞草律师的经过

- - 委托人前来咨询瑞草律师的缘由
- - 瑞草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瑞草律师展开的辩护

- - 瑞草律师的辩论 ① 租客没有续约意愿
- - 瑞草律师的辩论 ② 委托人的实际居住
- 3. 瑞草律师协助结果

1. 委托人前来咨询瑞草律师的经过

瑞草律师接待的委托人,此前遇到了令人困惑的情况:几个月前因租赁合同到期而从委托人所有的公寓中搬离的前租客,突然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为获得法律帮助,委托人来访了瑞草事务所。
委托人前来咨询瑞草律师的缘由
委托人于三年前将本人所有的公寓出租,接收了租客。
由于该租客的合同到期,且委托人计划入住该公寓,委托人在通知难以续约后,实际搬入该公寓居住。
但搬家后,委托人很快从新调动的工作单位离职,失去了在该地区居住的理由,于是在该公寓短暂居住后便搬离,六个月后又接收了另一位租客。
然而,此前的租客突然以委托人违反韩国《住宅租赁保护法》为由,就此提起了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为此,委托人为获得法律协助而前来咨询瑞草律师。
瑞草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根据韩国《租赁保护法》规定:“租客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六个月至两个月的期间内要求续约的,出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
不过,如委托人的情况,房主或属于房主直系尊亲属、卑亲属的人在该住宅中实际居住时,则视为可以拒绝续订租赁合同的正当理由。
因此,如委托人这样以违反《住宅租赁保护法》为由被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时,必须证明曾实际居住过该住宅或曾打算居住的事实。
要解决这类🔗租赁纠纷,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实际居住事实的证据,并据此提出恰当的法理主张,因此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的帮助。
2. 瑞草律师展开的辩护
瑞草律师详细收集了委托人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围绕续约及拒绝续约所进行的对话、实际居住的痕迹与情况等,反驳了原告的主张。
瑞草律师的辩论 ① 租客没有续约意愿
实际上,在委托人于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率先告知难以续约之前,租客们从未表明过续约的意愿。
瑞草律师指出,作为原告的租客们起初就没有行使续约请求权的意愿,并强调委托人不存在违反《住宅租赁保护法》的事实。
瑞草律师的辩论 ② 委托人的实际居住
租客们主张委托人以在该公寓实际居住为名义拒绝续约却并未居住,但委托人在租客搬离后办理了迁入申报,并居住了约两个月。
瑞草律师强调,原告们的主张依据薄弱,委托人行使的是正当的拒绝续订租赁合同的权利。
3. 瑞草律师协助结果
采纳瑞草律师主张的审判部认定委托人未违反《住宅租赁保护法》,并判决:“驳回原告们对被告的全部请求。”
如果您因违反租赁保护法而被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根据《住宅租赁保护法》,租客续订租赁合同的请求应受到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主在所有情况下都绝对无法拒绝续约。
因此,若包括房主在内的直系尊亲属、卑亲属以在该住宅实际居住为目的,则可以正当地拒绝续约请求,并据此对损害赔偿请求进行抗辩。
但由于就是否违反《住宅租赁保护法》进行争辩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相关经验,专业律师的协助尤为重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在租赁纠纷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正努力针对委托人的案件制定最佳策略。
如需咨询,欢迎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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