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人寻求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协助的经过

- - 向水原刑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介绍案件相关法律
- 2.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协助事项

- -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的主张1 | 偶发行为
- -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的主张2 | 顺利和解
- 3.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协助结果“不予处分”

- -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案件要点
1. 委托人寻求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协助的经过
前来咨询水原刑事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因手持厨房里的刀具恐吓被害人而遭到举报,于是向水原刑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
向水原刑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向水原刑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的情况如下。
委托人与被害人系夫妻,当时正在进行离婚诉讼。
案发一周前,被害人提出想见孩子,委托人便将孩子送到了公婆家。
然而案发当天,被害人没有在约定日期将孩子送回,委托人因此要求被害人将孩子送回来。
被害人对此置之不理,委托人便前往被害人家中,想就孩子的问题进行商议。
但被害人嘲弄委托人并不断恶言相向,委托人一气之下拿起厨房里的刀具,对被害人大声叫喊。
最终,委托人因涉嫌特殊恐吓而遭到举报,并向水原办公室的刑事专业律师请求帮助。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介绍案件相关法律
如果本案中的恐吓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可能适用《关于家庭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
韩国法院在家庭暴力相关案件中会兼顾保护被害人与处罚加害人,决定是否作出🔗家庭暴力处罚。
第37条(不予处分的决定)
法官审理家庭保护案件后,结果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应当作出不予处分的决定。
- 认定无法或没有必要作出保护处分的情形
- 根据案件的性质、动机及结果,以及家庭暴力行为人的品行、习性等,认定不宜作为家庭保护案件处理的情形
2.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协助事项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通过与委托人面谈,组建了具有丰富刑事案件经验的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团队。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团队提出以下主张,为委托人提供协助。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的主张1 | 偶发行为
委托人与被害人正在进行离婚诉讼,双方对抚养权存在争议。
案发当天,被害人探望孩子后未按约定将孩子送回,委托人为了表示抗议而前往被害人家中。
律师强调,被害人毫无根据地辱骂并诋毁委托人,委托人因此动怒,拿起了身旁的刀具。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的主张2 | 顺利和解
委托人为了不成为让孩子感到羞愧的父母,每天都在尽最大努力生活。
律师还强调,被害人也已与委托人顺利达成和解,并表示不希望委托人受到处罚。
3. 水原刑事专业律师协助结果“不予处分”
韩国法院采纳了水原刑事专业律师的主张,作出 “不对行为人作出保护处分。” 的决定。
委托人对结果感到满意,来到水原办公室向刑事专业律师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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