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 | 案件内容

- 2.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 | 协助内容

- 3.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 | 无公诉权暂缓起诉处分收尾

假释期间的委托人
委托人4年前因涉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后被认定为模范囚犯而获得假释。
出狱后,委托人登记为基础生活保障受助人,在生活困境中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然而,假释之后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问题。
因过去的诈骗前科被控告
委托人10年前向被害人借入约2,000万韩元时谎报了资金用途,最终未能偿还。
被害人长期未采取任何法律措施,在委托人因假释出狱后突然以涉嫌诈骗对其提起控告。
由于这是审判当时未曾处理的新的诈骗嫌疑,委托人担心假释会被撤销。
委托人最终迟迟找到被害人道歉并承诺偿还,但被害人控告的意愿十分坚决。
此后,委托人接受了警方调查,并作出了承认全部嫌疑的陈述。
但委托人仍然处于不安的状态,尤其担心因本案而导致假释被撤销的可能性。
于是,委托人决定接受釜山律师的协助,急忙前来求助。
2.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 | 案件审查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委托人的嫌疑点是什么?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是的,委托人因约10年前从被害人处骗取约2,000万韩元的嫌疑被适用了诈骗罪。当时委托人以经营资金的名义借入该款项,但未能偿还,且查明该款项并非用于经营资金而是用于个人还款,因此被以涉嫌诈骗控告。据此,被害人迟迟提起控告,案件进入了刑事程序。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那么本案中需要重点处理的争点是什么?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本案最重要的争点大致有两个。第一是追诉时效是否已过。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10年,而委托人的部分嫌疑发生在2013年至2015年之间,因此针对特定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有可能已经届满。第二是可能已作为包括一罪受到处罚。在委托人持续从同一被害人处骗取款项的情况下,应视为各自独立的诈骗罪还是一个犯罪(包括一罪),成为了重要问题。
什么是诈骗罪的包括一罪?
诈骗罪的包括一罪,是指多个诈骗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要件而构成一罪的情形。
即,在被害人相同、诈骗行为连贯持续的情况下,即使是多次诈骗行为,也按一个犯罪认定并处罚的原则。
例如,若针对同一人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则不会被评价为各自独立的犯罪,而被视为一个诈骗罪。
韩国大法院2016年10月27日宣告的2016도11318号判决中曾判示:在诈骗罪等财产犯罪中,若针对同一被害人在单一且持续的犯意下于一定期间内反复实施同种犯罪行为,则各犯罪行为可整体构成包括一罪。
此外,判决还指出,犯意的单一性与持续性,应结合各个犯罪行为的方法与样态、犯罪动机、各犯罪行为之间的时间间隔,以及是否在持续利用同一机会或关系的情况下实施了后续犯罪等情况,予以合理判断。
3.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 | 协助内容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就委托人的诈骗嫌疑作出如下主张,力陈不存在公诉权。
主张部分罪名追诉时效已过
被害人就委托人所犯诈骗罪的一部分提起了控告,但其中部分罪名的追诉时效已经届满。
🔗惯常诈骗 等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10年,但委托人对被害人实施的诈骗行为中,有一部分是超过该期间发生的犯罪,因此针对该罪名,控告的效力未能发动。
因此,出现了对部分罪名不再能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被害人撤回控告
在釜山律师的斡旋与协助下,委托人当面向被害人表达了歉意。
被害人起初坚持没有和解意愿并希望予以处罚,但通过釜山律师细致的说服与建议,被害人与委托人继续进行了对话。
最终被害人撤回了控告并表明不希望处罚的意思,委托人由此获得了免于处罚的机会。
主张诈骗被害金额较小
釜山律师积极强调委托人对被害人实施的诈骗行为所涉被害金额较小这一点,并制定了解决案件的策略。
考虑到该被害金额不大这一点,不遗余力地提供协助,以便能够请求暂缓起诉处分。
4. 釜山刑事案件律师 | 无公诉权暂缓起诉处分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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