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

- - 议政府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 - 何谓隐匿财物罪?
- 2. 为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 - 议政府律师主张不存在故意
- - 议政府律师主张积极配合侦查
- - 议政府律师主张再犯可能性低
- 3. 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以暂缓起诉处分结案

1. 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

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因涉嫌隐匿财物罪,正面临检察机关调查。
委托人卷入意外事件,非常慌乱,希望尽快了结案件。
大倫律師事務所在了解委托人的案件情况后,着手应对以尽快了结案件。
议政府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前来咨询议政府律师的委托人,情况如下。
委托人应朋友的请求,暂时保管了约3000万韩元现金。
由于是平日信任的朋友提出的请求,委托人没有特别怀疑便接受了,将朋友交付的3000万韩元现金保管在家中。
然而几天后,委托人得知朋友卷入了一起诈骗案件。
委托人意识到自己保管的钱款很可能是非法取得的财产,但此时警方已怀疑其隐匿了与诈骗案件相关的资金,并正在进行调查。
此后,委托人因在得知钱款来源后仍保管了一段时间,而接受了隐匿财物罪相关调查。
何谓隐匿财物罪?
隐匿财物罪是指隐匿他人财物、损害其效用的行为,根据韩国《刑法》第366条,可作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受到处罚的犯罪。
-何谓隐匿?
隐匿是指藏匿他人的物品及实施犯罪的人,或使财产的所在变得不明确。
-何谓效用?
是指因毁坏或隐匿等,使物品永久或暂时无法用于其原本用途的状态。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毁坏或隐匿他人的财物或文书,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2. 为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为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提供了协助。
议政府律师主张不存在故意
议政府律师强调,委托人从一开始就没有隐匿财物的意图。
委托人只是应朋友的请求保管钱款,完全不知道该资金是非法取得的财产。
此外,委托人在得知钱款来源时曾打算立即归还。
议政府律师强调委托人并无隐藏或处分犯罪收益的积极行为,并请求从宽处理。
议政府律师主张积极配合侦查
议政府律师强调,委托人在得知钱款来源后随即主动打算归还,并在侦查过程中积极配合。
实际上,委托人在侦查过程中积极配合,透明地提交了相关资料。
此外,委托人在调查过程中也未否认嫌疑,始终坚持自己被朋友欺骗的立场,并有条理地说明了自己的冤屈。
议政府律师强调委托人这种主动归还的意愿和配合的态度,并请求从宽处理。
议政府律师主张再犯可能性低
议政府律师主张,委托人社会生活稳定,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
议政府律师通过委托人身边同事及家人提交的求情书,强调委托人平日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
3. 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以暂缓起诉处分结案
接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获得暂缓起诉处分,成功迅速了结了案件。
这是检察机关采纳议政府律师辩护的结果。
一旦卷入隐匿财物罪,可能受到严厉处罚,因此最好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尽最大努力进行处罚防御。
大倫律師事務所从嫌疑是否成立开始进行细致分析,致力于保护委托人的权益。
欢迎您前来咨询大倫律師事務所,我们从案件咨询到侦查机关调查、证据收集、审判阶段,提供一站式的分阶段协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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