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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违反麻醉药品类管理相关法律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 | 第四次被查出吸食毒品仍获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委托人在向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求助时,此前曾因吸食毒品服刑并已刑满出狱。此次再次被查出吸食毒品,一度面临被判处重刑的风险,但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CONTENTS
  • 1. 向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求助的委托人
  • 2.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讲解的麻醉药品类管理法
    • - 委托人预计的处罚程度
  • 3.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展开的委托人辩护
    • - 提交辩护人意见书
    • - 提交量刑资料
  • 4.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取得的案件结果

1. 向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求助的委托人

向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求助的委托人

向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求助的委托人表示,自己因涉嫌违反《麻醉药品类管理相关法律》而面临被判处重刑的风险,于是请求了紧急咨询。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的咨询专门律师立即着手了解案件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曾在约五年前因吸食毒品被判处罚金、四年前被判处缓刑、三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称,委托人在服刑出狱不久,因内心孤独想结交朋友,在使用的一款随机聊天应用程序上结识了一名男子。

委托人与该男子相约在一家餐厅用餐,二人情投意合,随后自然而然地前往了一家住宿场所。

在住宿场所,该男子询问委托人是否曾吸食过毒品,还没等委托人回答,便递上了一个装有毒品粉末的袋子。

据称,委托人本已下定决心再也不吸食毒品,但一看到毒品粉末,便不由自主地吸食了。

此后,委托人饱受自责煎熬,主动就吸食事实投案自首,案件随后被移送检察院。为了能获判哪怕稍轻一些的刑罚,委托人向毒品案件法律法人请求了帮助。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了解到案件的严重性后,立即制定了应对策略,决定为该案件提供协助。

2.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讲解的麻醉药品类管理法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查阅了委托人所违反的《麻醉药品类管理法》。

《麻醉药品类管理法》第四条(非麻醉药品类经手人不得经手麻醉药品类) ① 非麻醉药品类经手人,不得实施下列任何一项行为。

1. 持有、拥有、使用、运输、管理、进口、出口、制造、调制、吸食、授受、买卖、介绍买卖或提供毒品或🔗精神药品的行为

根据《麻醉药品类管理法》,非麻醉药品类经手人被严格禁止实施吸食毒品等行为。

《麻醉药品类管理法》第六十条(罚则) ① 有下列任何一项情形的人,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亿韩元以下罚金

2. 违反第四条第一款,买卖、介绍买卖、授受、持有、拥有、使用、管理、调制、吸食、提供属于第二条第三号乙目及丙目的精神药品或含有该物质的精神药品的人,或者开具记载精神药品处方笺的人

委托人所吸食的毒品属于精神药品,据此,委托人一度面临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亿韩元以下罚金这一较重处罚的风险。

委托人预计的处罚程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人此前被判处属于禁锢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且该刑罚执行终了尚未满三年,因此构成累犯,刑罚最高可加重至两倍。

韩国《刑法》第三十五条(累犯) ① 被判处禁锢(禁錮)以上刑罚,在其执行终了或被免除后三年内又犯应处禁锢以上刑罚之罪的人,作为累犯(累犯)处罚。

② 累犯的刑罚,最高可加重至对该罪所定刑罚长期(長期)的两倍。

不仅如此,量刑委员会还建议,对于吸食毒品犯罪,若存在同种前科,应将其视为加重要素予以量刑。

因此,委托人面临最长可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需要迅速应对

3.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展开的委托人辩护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对委托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判断预计处罚程度较高,为使委托人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得减刑,制定了减刑策略。

提交辩护人意见书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提交了辩护人意见书,请求减刑。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辩护人意见书的内容

委托人对本案的过错深感悔悟并正在反省

委托人主动前往侦查机关投案自首

委托人正在接受毒瘾康复治疗

本案犯行系偶发,不存在再犯可能

提交量刑资料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为使委托人获得减刑,准备并提交了量刑资料。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提交的量刑资料

委托人亲笔悔过书

委托人身边人的亲笔请愿书

委托人门诊治疗证明及医生诊断意见书:主张委托人持续接受治疗,不存在再犯可能

4.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取得的案件结果

毒品案件法律法人取得的案件结果

经毒品案件法律法人展开辩护,委托人最终被判处相对较轻的有期徒刑六个月,案件就此了结。

委托人有三次毒品前科,此次系第四次被查出,原本以为必然会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因此对法人协助其获得减刑表达了感谢之情。

对于吸食毒品等与毒品相关的犯罪,鉴于其查处困难且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通常会处以较重的处罚。

尤其像本案委托人这样的再犯、累犯、惯犯,重刑判决难以避免,若不迅速应对,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本法人由拥有丰富毒品案件应对经验的专门律师制定应对策略,为案件提供协助。

欢迎向建立了365天24小时紧急应对系统的大倫律師事務所进行🔗法律咨询预约,以获取毒品案件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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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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