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请求强奸罪处罚辩护的委托人

- - 强奸罪律师掌握的委托人案件情形
- - 什么是强奸罪?了解处罚程度及量刑标准
- 2. 为强奸罪处罚辩护制定辩护策略

- - 强奸罪辩护1. 细致梳理事实关系
- - 强奸罪辩护2. 获取短信
- - 强奸罪辩护3. 确认控告人陈述的可信度
- 3. 强奸罪处罚辩护结果,不起诉结束案件

1. 请求强奸罪处罚辩护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为请求强奸罪处罚辩护而访问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委托人的案例。
委托人因强奸罪被控告,即将面临侦查机关的调查。
委托人表示对强奸罪指控深感冤枉,为进行处罚辩护,前来寻求办理过多起强奸罪相关案件的大倫律師事務所。
办理过多起强奸罪相关案件的专业律师着手进行了细致的咨询。
强奸罪律师掌握的委托人案件情形
委托人与平时相识的女性熟人B某(以下称控告人)一同饮酒后,在委托人家中发生了性关系。
当时两人以交往为前提,曾多次私下互相联系。
然而,事件发生几天后,委托人接到警方通知,称其因🔗强奸罪嫌疑被控告。
控告人主张,尽管其表示了拒绝的意思,委托人仍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委托人主张当时的所有行为都是在控告人明确同意下进行的,但由于没有能够证明事件当天对话或情形的直接物证,摆脱嫌疑并不容易。
委托人不仅担心刑事处罚的可能性,还担忧职场内的声誉、社会污名等,因此立即向专办强奸罪的律师请求帮助。
什么是强奸罪?了解处罚程度及量刑标准
强奸是指以暴力或胁迫强行奸淫他人。
若强奸罪成立,根据韩国《刑法》可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强奸罪等性犯罪除刑罚外,还可能被处以保护观察、社会服务、听课命令、身份信息登记及公开、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等处分。
| 强奸罪量刑标准 |
| 减轻情节:自首、被害人不愿处罚、消极参与、真诚悔过、无刑事处罚前科、相当程度的损害恢复等 |
| 加重情节:施虐性∙变态性的侵害行为、多名被害人、有预谋的犯罪等 |
即使性侵仅止于未遂,若在此过程中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则强奸致伤罪成立,韩国最高法院再次确认了这一既有判例。
韩国最高法院表示,已着手实行犯罪的人即使未完成实行行为,若因此产生了使刑罚加重的结果,则以结果加重犯的既遂犯予以处罚,是符合责任原则的当然结论。
2. 为强奸罪处罚辩护制定辩护策略

着手为强奸罪处罚辩护制定辩护策略。
专办强奸罪的律师集中于以下内容收集证据并制定了辩护策略。
▶细致梳理前后情形的事实关系
▶获取短信
▶确认控告人陈述的可信度
强奸罪辩护1. 细致梳理事实关系
在强奸罪嫌疑案件中,为区分性关系的自愿性与强制性,不仅是事件发生当时,细致梳理事件前后的全部情形的工作也必不可少。
专业律师通过与委托人面谈,指导其撰写按时间顺序整理的详细陈述书,包括两人何时初次相识、经何种缘由建立交情、事件当天以怎样的过程发展至发生性关系等内容。
特别是将性关系发生前的酒局如何促成、由谁先提议、双方交谈了哪些内容加以具体化,强调了两人是相互有好感的关系这一点。
强奸罪辩护2. 获取短信
专办强奸罪的律师获取了事件前后委托人与控告人往来短信的原件,并整理为证据。
由此获取的短信中包含以下内容。
▶控告人在事件前一天先提议一同饮酒,并表示可以到委托人家中续摊喝酒的内容
▶事件之后仍互发日常问候短信的内容
专业律师指出控告人的行为及情绪表现与一般强奸罪被害人的反应不符,主张该性关系是在双方合意下进行的。
强奸罪辩护3. 确认控告人陈述的可信度
当控告人的主张与陈述内容缺乏一致性、反复变动,或与客观事实相冲突时,侦查机关会将其可信度判断为较低。
承办律师通过比对控告人的陈述书与事实关系,指出控告人的陈述与行为之间存在矛盾,对其可信度本身提出了质疑。
3. 强奸罪处罚辩护结果,不起诉结束案件
为需要就强奸罪处罚进行辩护的委托人辩护后,委托人获得不起诉决定,得以结束案件。
委托人表示:“对突如其来的强奸罪控告我真的十分慌乱。律师帮我洗清了冤屈。”
性犯罪案件因其特性,现场大多没有第三者的直接目击。
因此,侦查机关往往以被害人的陈述作为主要证据展开侦查。
尤其是强奸罪案件,只要被害人主张遭到强行发生的、其不愿意的性关系,仅凭这一点便会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开始接受调查,这是现实情况。
站在犯罪嫌疑人的立场,难免会感到慌乱和退缩。
在这种情况下,若初期陈述失误或遗漏证据,导致不利结果的风险非常大。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办理过多起强奸罪案件的刑事专业律师从侦查初期起紧密应对,对证据的获取与整理、意见书的提交等全过程提供系统性支持,构建一站式辩护策略。
敬请查看与该业务案例
相关的视频内容。
性犯罪指控为何能获判无罪?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