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寻求性侵专业律师帮助的委托人

- 2. 性侵专业律师讲解性侵

- - 强奸罪处罚幅度
- - 初中生也会受到处罚吗?
- 3. 性侵专业律师为委托人展开辩护

- - 发生性关系时的具体情况
- - 与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合作
- - 判例分析
- 4. 性侵专业律师案件应对结果

1. 寻求性侵专业律师帮助的委托人
前来寻找性侵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是有孩子正在上初中的家长。
委托人称自己的孩子涉嫌性侵,请求协助应对。
性侵专业律师了解到的委托人子女案件情况如下。
据称,委托人的孩子与本案受害人曾是恋人关系,双方也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性关系。
后来,小争吵导致双方分手;据称,受害人突然表示遭到委托人性侵,并向学校和警方举报。
对此,委托人前来寻求性侵专业律师的帮助,希望为孩子洗清其所蒙受的性侵嫌疑。
2. 性侵专业律师讲解性侵
委托人子女所涉嫌的性侵,是指违背当事人意愿的一切有形或无形的性暴力行为。
性侵包括强奸、准强奸、抢劫强奸、未成年人拟制强奸、类似强奸等。
其中,委托人的子女涉嫌韩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强奸他人时,即构成该罪。
强奸罪处罚幅度
初中生也会受到处罚吗?
在韩国,年满10岁至13岁者被归类为触法少年,即使实施刑事犯罪,也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受到保护处分。
但年满14岁以上的青少年被归类为犯罪少年,如实施重大犯罪,可能按照与成年人相同的程序受到刑事处罚。
性侵专业律师委托人的子女年满15岁,属于犯罪少年,处于难以避免处罚的境地。
3. 性侵专业律师为委托人展开辩护
性侵专业律师围绕以下事实展开重点辩护:委托人的子女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虽属实,但该性关系是在征得受害人同意、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发生的。
发生性关系时的具体情况
在案件发生前,性侵专业律师委托人的子女与受害人就一直有过接吻、触摸生殖器等亲密接触。
案件发生当天,双方同样先有亲密接触,随后受害人率先脱下衣服,并让委托人的子女也脱掉衣服。
双方随后自然地发生了性关系,分开后仍通过电话、互发信息等方式维持日常交往。
性侵专业律师据此强调,委托人的子女是在征得受害人同意后发生性关系的。
与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合作
性侵专业律师通过与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合作,恢复了发生性关系后委托人的子女与受害人之间的KakaoTalk聊天记录。
发生性关系后,委托人的子女询问受害人是否不愿意发生性关系,受害人回答称从来没有不愿意过。
不仅如此,一周后,受害人还称自己届时会独自在家,并邀请委托人的子女到其家中。
性侵专业律师据此再次强调,委托人的子女与受害人之间的性关系是双方合意的。
判例分析
根据韩国大法院2019.7.25.宣判的2019도6546号判决,如果被告人始终否认公诉事实,而认定公诉事实的直接证据只有受害人的陈述,则要以此认定被告人有罪,受害人陈述本身在合理性、妥当性、客观准确性及经验法则等方面,必须达到不留合理怀疑余地的程度。
并且,该陈述还必须具有足以排除被告人无罪主张的可信度。
性侵专业律师以所分析的判例为依据,主张不能认定委托人涉嫌性侵。
4. 性侵专业律师案件应对结果

性侵专业律师为委托人的子女应对案件后,韩国检察机关对委托人作出无犯罪嫌疑不起诉决定。
委托人的子女虽仅因受害人的陈述而面临刑事处罚危机,但在性侵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得以洗清嫌疑。
在性侵案件中,受害人的陈述有时会成为决定性证据,因此必须获得性侵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洗清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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