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就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事宜请求帮助的委托人

- - 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法?
- 2. 为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委托人制定辩护策略

- - 反驳商业秘密泄露主张:主张与本案无关
- - 反驳商业秘密泄露主张:主张不构成权利侵害
- 3. 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行为保全,债权人申请被驳回

- - 商业秘密,需要专业律师的原因
1. 就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事宜请求帮助的委托人

这是就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事宜请求帮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是一名在总部位于首都圈的中坚企业负责战略规划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员工,多年来一直参与公司内部系统及数据资产的管理。
该企业在人事调整过程中,向委托人通知了启动内部审计及停职处理,随后进行了纪律处分程序。
停职通知发出一段时间后,委托人为进行工作交接及整理个人业务记录,远程访问了公司内部业务服务器,下载了部分资料。
然而,公司方(以下称债权人)主张此类行为属于以泄露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不正当访问,并针对委托人向法院申请了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保全。
债权人主张,委托人下载的文件由技术资料、内部策划案、客户相关数据等构成,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
委托人主张自己并非出于侵犯商业秘密的目的,为寻找经办过众多商业秘密相关案件的专业律师,前来拜访了大倫律師事務所。
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法?
🔗商业秘密保护法是《关于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的简称,旨在通过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来维持健全的交易秩序。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独立价值并作为秘密加以管理的生产方法、销售方法以及其他对经营活动有用的技术或经营信息。
成立要件如下。
▶经济有用性:须具有技术或经营价值
▶秘密管理性:须作为秘密加以管理
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代表性信息如下。
▶经营信息:客户名单、重要计划、管理信息、操作手册
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可能被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亿韩元以下罚金。
若因违反行为所获财产利益额的10倍超过5亿韩元,则将处以该财产利益额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金。
2. 为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委托人制定辩护策略

我们着手为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委托人制定辩护策略。
具备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专业能力的律师们组建TF(专案组)进行应对,构思了反驳债权人主张的辩护策略。
反驳商业秘密泄露主张:主张与本案无关
债权人主张,委托人下载了技术资料、内部策划案、客户相关数据等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
为证明这一点,债权人提交了相关附件清单作为证据,但该清单与本案无关。
因为该附件清单仅涉及“文件名、修改日期、账户数、类型、路径”,而完全没有关于“下载者、下载时间、下载路径”等的内容。
承办律师强调,债权人提交的附件清单与本案毫无关联,完全未能释明何种文件因何种理由属于商业秘密。
反驳商业秘密泄露主张:主张不构成权利侵害
根据商业秘密保护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独立经济价值并作为秘密加以管理的生产方法、销售方法以及其他对经营活动有用的技术或经营信息。
在实务中,为判断信息是否具有秘密管理性,会考虑以下要素。
-秘密的分类及标识
-对秘密的访问控制、限制措施
-对带出与复制的控制
-出入保安
-IT保安
-保安教育及运用
-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的收取
然而,债权人平时对存储设备未进行外部带出控制,也未安装防火墙。
甚至在家中也可以自由访问债权人公司服务器开展工作。
承办律师就上述各点展开论述,强调并未侵犯属于商业秘密的权利。
3. 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行为保全,债权人申请被驳回
就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法院对债权人的行为保全申请作出了驳回裁定。
法院综合判断▲资料的商业秘密性认定不足▲债务人的侵害行为是否存在尚不确定▲缺乏保全必要性等,驳回了债权人的申请。
商业秘密,需要专业律师的原因
本案的核心在于,在详细审查“商业秘密”的实质成立要件后,证明委托人的行为属于通常的业务范围。
商业秘密相关纠纷非常敏感,尤其是行为保全申请不同于一般诉讼,需要快速应对和精密的法理主张,因此要求具备对商业秘密保护法的专业能力。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经办过众多商业秘密相关案件的专业律师,聚焦于▲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行为是否构成侵害的评价▲是否具有保全必要性等,提供量身定制的应对策略。
如果您卷入了上述商业秘密相关诉讼,希望您选择经办过众多相关案件、以TF方式为委托人量身提供辩护策略的大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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