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收到诽谤控告状的经历

- 2. 收到诽谤控告状时的应对方法

- - 诽谤成立要件
- - 诽谤处罚程度
- 3. 着手应对诽谤控告状的专业律师

- - 引导承认诽谤嫌疑
- - 修完守法意识教育
- - 公然性及传播性微弱
- 4. 诽谤控告状应对结果

1. 收到诽谤控告状的经历
这是一位收到诽谤控告状后,为进行控告防御而寻求协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当时在一家公司的开发团队工作,据说某天起注意到本案被害人(一名团队成员)与组长之间气氛微妙。
于是,在与要好的公司同事私下饮酒的场合,委托人提起了有关被害人的话题。
委托人半开玩笑地说被害人和组长似乎是恋人关系,还说自己看到两人在会议室里搂着腰有亲密举动。
据说公司同事们既感到惊讶又显得很感兴趣,委托人则因大家对自己的话题表现出兴趣而兴致高涨。
委托人当时也喝醉了,并因附和自己话题的同事而得意忘形,于是撒谎称被害人和组长虽各自都有配偶,却一起去了海外旅行。
酒局结束后,委托人从回家的路上就开始后悔说了谎,但几周后还是因诽谤被提起控告。

控告状的内容是,委托人公然摘示有关被害人的虚假事实,损害了被害人的名誉。
因此,委托人在收到诽谤控告状后,为咨询应对方法而找到了本法人。
2. 收到诽谤控告状时的应对方法
收到诽谤控告状时,应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就是否承认或否认诽谤嫌疑进行咨询,然后据此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就诽谤而言,由于其损害他人名誉、造成损害,会被处以严厉的处罚,因此需要格外注意。
诽谤成立要件
🔗诽谤罪(韩国《刑法》规定)在满足以下要件时成立。
① 公然性
必须在不特定或多数人能够知悉的状态下传播损害名誉的内容。
② 摘示事实或虚假事实
摘示足以贬低特定人社会评价的具体事实或虚假事实
无论是事实还是虚假,都须为足以贬低对方名誉的内容才能成立
③ 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内容必须足以贬低社会评价,且该人的社会信用、人格、声誉等有可能受到打击
④ 故意性
在传播诽谤内容时,须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意图,或至少认识到存在这种可能性
大法院2018.6.15.宣判的2018도4200号判决,就诽谤罪的成立要件作出如下判示。
作为诽谤罪构成要件的公然性,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能够知悉的状态。
即使是个别地向一个人散布事实,只要由此存在向不特定或多数人传播的可能性,即满足公然性要件;反之,若不存在传播可能性,则向特定某一人散布事实应认为不具有公然性。
另一方面,在如上述以传播可能性为由认定诽谤罪公然性的情况下,至少需要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主观要素的未必故意,因此不仅要对传播可能性有认识,还须具有容忍该风险的内心意思。
行为人是否容忍传播可能性,应以外部表现出的行为形态和情形等具体情况为基础,考虑一般人会如何评价该传播可能性,并从行为人的立场推认其心理状态。
诽谤处罚程度
因诽谤控告而使诽谤罪成立时,将根据所摘示的事实是真实还是虚假,处以下列程度的处罚。
摘示事实的情况:2年以下徒刑或监禁,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摘示虚假事实的情况:5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3. 着手应对诽谤控告状的专业律师
专业律师针对委托人收到的诽谤控告状,作出了如下应对。
引导承认诽谤嫌疑
专业律师说服委托人,引导其承认全部嫌疑并表现出反省的态度。
委托人听从专业律师的建议,依据专业律师提供的指引亲笔撰写了反省文。
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对向公司同事传播有关被害人虚假事实一事全部予以承认并深表反省,据此请求从轻处理。
修完守法意识教育
专业律师与心理咨询中心联系,帮助委托人修完守法意识教育。
专业律师提交了守法意识强化教育结业证书和心理咨询师意见书,强调委托人正在为防止再犯而努力。
专业律师提交的心理咨询师意见书中记载了以下内容。
根据来访者积极完成防止再犯教育的过程、为改善行为的实践意愿以及积极接受治疗和管理的决心,判断其在类似情况发生时具备妥善应对能力的可能性较高。
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虽因轻率的想法而犯错,但每天都在后悔与反省中下定决心不再犯,据此请求作出较轻的处分。
公然性及传播性微弱
专业律师强调,就委托人的嫌疑而言,其公然性及传播性并不大。
委托人承认自己发表了可能贬损被害人名誉的言论并造成了损害,但仅向公司同事讲述了编造的故事,并未向其他人提及有关被害人的任何事情。
专业律师据此指出委托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轻微,请求从轻处理。
4. 诽谤控告状应对结果

专业律师应对委托人收到的诽谤控告状后,检方以较轻的罚金刑对委托人提起简易起诉,法院对此予以采纳并下达了简易处罚令。
在专业律师的应对下,委托人虽收到了摘示虚假事实的诽谤控告状,仍得以以较轻的罚金刑结束了案件。
在与本案委托人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积极应对,存在被宣判实刑的可能性。
因此,若收到诽谤控告状,请及时进行🔗法律咨询预约,寻求防御实刑的协助。
本法人将由刑事专业律师、心理咨询中心、证据调查中心协作,提出量身定制的委托人应对策略。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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