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涉嫌虐待儿童等的委托人

- - 案件经过
- 2. 什么是虐待儿童?

- - 什么是违反《残疾人福利法》?
- - 处罚标准
- 3. 涉嫌虐待儿童等委托人的协助事项

- - 与受害儿童父母的妥善和解
- - 无再犯之虞且无犯罪前科的初犯
- 4. 涉嫌虐待儿童等委托人的协助结果,“上诉被驳回”

- - 如果卷入虐待儿童等案件?
1. 涉嫌虐待儿童等的委托人
涉嫌虐待儿童等的委托人因检察官提起上诉,一度担忧可能出现不利判决,但在刑事专业律师的系统协助下,得以维持原审判决
案件经过
委托人担任课外辅导教师,在一名残障儿童的家中进行授课。
授课过程中,委托人让受害儿童坐在膝盖上进行辅导,因儿童不听话,便多次掐了其大腿等部位。
目睹这一情形的受害儿童父母,以虐待儿童及违反《残疾人福利法》的嫌疑对委托人提起了控告。
一审中被判处罚金刑,但检察官认为判决过轻,因而提起了上诉。
因担心会受到更重的处罚,委托人急忙请求了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

2. 什么是虐待儿童?
虐待儿童是针对未满18周岁儿童实施的虐待行为而成立的犯罪。
具体而言,是指包括监护人在内的成年人损害儿童健康或福利,或妨碍其正常发育的暴力或虐待行为。
许多人只将身体虐待认定为虐待儿童,对情感虐待则予以否认,但实际上,身体、精神、性方面的暴力以及一切形式的虐待行为都属于虐待儿童。
此外,一旦被认定构成虐待儿童,除刑事处罚外,还可能产生在儿童相关职业就业受限等不利后果。
什么是违反《残疾人福利法》?
本案因存在针对残障儿童的虐待行为,是可能适用违反《残疾人福利法》嫌疑的案件。
违反《残疾人福利法》,是指违反《残疾人福利法》所禁止行为的情形。
其中包括性虐待、身体暴力、强制劳动、放任不管、强迫乞讨、监禁、情感虐待、擅自挪用财物等多种行为。
处罚标准
违反《残疾人福利法》的处罚标准
| 违反《残疾人福利法》第86条第③款 殴打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虐待儿童的处罚标准
| 《儿童福利法》第71条第1款第2项 身体虐待行为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3. 涉嫌虐待儿童等委托人的协助事项

为使涉嫌虐待儿童等的委托人在本案中得以维持原审判决,提供了如下协助。
此外,积极支持与受害方父母的和解过程,并在案件全程制定了系统而迅速的应对策略。
▷ 系统收集并提交能够证明再犯风险较低的客观材料
与受害儿童父母的妥善和解
委托人在一审审理过程中,为与受害儿童父母达成和解多次尝试联系,但最终未能达成和解。
对此,刑事专业律师并未止步于单纯尝试联系,而是整理道歉书、协调传达方式,以传递委托人的悔意与诚意,采取了策略性的方式。
结果,受害儿童父母接受了委托人的真心,并强调了双方达成妥善和解这一点。
无再犯之虞且无犯罪前科的初犯
委托人在本案中受到虐待儿童嫌疑后主动辞去了工作,因此几乎不存在再犯风险。
此外,除本案外,委托人此前从未有过任何一次接受调查或处罚的记录,一直保持着模范的生活。
对此,刑事专业律师细致收集了能够证明委托人一贯诚实生活的周围人士陈述书等相关材料,并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4. 涉嫌虐待儿童等委托人的协助结果,“上诉被驳回”
协助涉嫌虐待儿童等的委托人后,法院作出了驳回检察官上诉的判决。
如果卷入虐待儿童等案件?

虐待儿童这类犯罪,对受害者的保护与案件的迅速解决尤为重要,因此快速而系统的应对必不可少。
本法人拥有多名办理过大量虐待儿童案件的专业律师,能够细致分析案件特点,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此外,通过与自设的证据调查中心协作,确保获得客观且可信度高的证据,从而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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