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行政法律事务所 | 案件内容

- 2. 行政法律事务所 | 行政专业律师协助事项

- - 指出原审判断的不当性
- - 主张程序违法性
- - 指出法律条款解释的不当性
- 3. 行政法律事务所 | 行政诉讼上诉案件结果

- - 地籍再调查及行政审判
- - 行政诉讼概念及程序
- - 行政案件应对要点
- 4. 行政法律事务所 | 大倫律師事務所一站式应对体系

1. 行政法律事务所 | 案件内容
找到行政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委托人,拥有一处从父亲那里继承的乡下房屋。
这块土地上很早以前就设有围墙,委托人一直认为围墙以外的地方也属于自己的土地。
然而,郡厅在实施地籍再调查时出现了问题。
测量结果显示,委托人的土地从30坪减少为25坪,围墙外的5坪归属于相邻土地所有者,据此制作了地籍确定预定笔录。
此后,相邻土地所有者(案外人)对此不服并提起了行政审判,行政审判委员会以“在地上边界不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以现实边界为准进行决定”为由,采纳了案外人的请求。
结果,委托人收到了须领取200万韩元补偿金并放弃围墙外30坪土地的决定。
然而,委托人甚至未曾被告知该行政审判程序正在进行的事实,只收到了结果通知书。
感到冤屈的委托人提起了行政诉讼,但被一审法院判决驳回。
于是,委托人决心提起行政诉讼上诉,找到行政专业律师请求帮助。

2. 行政法律事务所 | 行政专业律师协助事项
行政专业律师分析案件后,认定本案的核心争点在于①韩国《地籍再调查法》第14条第1款第1项‘不存在争议的情况’的解释问题 ②未保障意见陈述权等程序违法性 ③原审判断的事实误认。
据此,制定了如下以法理为中心的行政诉讼上诉应对策略。
指出原审判断的不当性
行政专业律师提交证据证明,案外人从地籍再调查测量之前就一直与委托人存在边界争议。
因此主张,“应以现实边界为准进行边界决定”的行政审判裁决属于错误的法理解释,应以地籍再调查测量当时的记录及公共簿册为准才是妥当的。
主张程序违法性
韩国《地籍再调查法》第16条规定,在边界决定过程中应保障土地所有者及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的机会。
尽管如此,委托人却未收到任何事先通知或出席要求。
行政专业律师有力地主张,这违反韩国《行政程序法》规定的事先通知及听取意见义务,裁决本身在程序上违法。
指出法律条款解释的不当性
行政专业律师强调,韩国《地籍再调查法》第14条第1款第2项“地上边界不存在争议的情况”这一表述并未特定测量前后,因此将其解释为仅包含测量前的争议属于不当的扩张解释。
即,展开了如下论理:擅自解释法律未明确规定的要件从而侵害国民的财产权,违反了宪法上的比例原则及财产权保障规定。
通过这样多角度的法理应对,证明了委托人的权利在程序上受到了侵害。
3. 行政法律事务所 | 行政诉讼上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行政专业律师的主张,作出了撤销行政审判裁决的判决。
据此,行政审判裁决被撤销,委托人得以迈出了找回全部30坪土地权利的第一步。
地籍再调查及行政审判
地籍再调查制度是依据韩国《地籍再调查特别法》,运用最新测量技术对已登记土地的边界、面积、位置等予以校正的程序。
在此过程中,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未被反映或适用了错误的测量标准,可通过行政审判提出异议。
行政审判是国民对行政厅的处分提出异议的程序,是在进入法院之前的阶段纠正错误行政决定的制度。
但是,行政审判以书面审查为中心进行,因此若错过事先通知或意见陈述的机会,则存在在行政诉讼上诉中被作出不当结果的风险。
行政诉讼概念及程序
对行政审判决定不服时,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由司法机关直接判断行政厅的处分或裁决违法性的程序,依据韩国《行政诉讼法》,须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90日内提起。
· 行政诉讼程序
2. 被告行政厅提交答辩书
3. 进行证据调查及辩论期日
4. 判决宣告及确定
特别是地籍再调查相关诉讼,涉及专业测量知识、公示地价评估、财产权侵害判断等复杂交织的内容,因此如需行政诉讼上诉方面的帮助,行政专业律师与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协作必不可少。
行政案件应对要点
· 处分通知的合法性审查:确认是否省略了事先通知或听取意见程序
· 以法理为中心的主张:审查行政厅是否存在滥用裁量权、程序违法、不当的法律解释
· 确保证据资料:确保测量图、地籍图、边界决定书、公文等公共资料
· 期限管理:须严格遵守行政审判、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间
· 专家协作:需对测量、土地法、行政程序进行综合分析
4. 行政法律事务所 | 大倫律師事務所一站式应对体系

房地产、行政相关纠纷是同时要求程序违法性、专业知识、法令解释的高难度案件。
对此,大倫律師事務所运营着各领域专家协作的一站式应对体系。
· 应对行政审判及行政诉讼程序全过程,判断违法性
· 分析边界、面积、测量纠纷,鉴定评估咨询
· 专业进行证据调查及程序瑕疵的举证
· 验证测量记录及现场鉴定协作
通过这些,从行政审判阶段到诉讼阶段以一贯的策略进行应对,为实质性权利恢复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支援。
行政处分即使仅有一次程序上的疏漏,也可能导致权利侵害。
通过行政法律事务所的专业协助,若从初期阶段便制定应对策略,则能够纠正冤屈的行政审判结果,恢复实质性权利。
在本案中,尽管对方组建了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进行激烈应对,大倫律师仍交叉运用行政法理与宪法原则说服了审判庭,扭转了结果。
如此,大倫律師事務所在行政审判、行政诉讼各阶段由行政专业律师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协作,提供守护委托人正当财产权的以实务为中心的解决方案。
如需帮助,敬请立即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进行预约。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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