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因涉嫌特殊盗窃罪请求咨询的委托人

- - 案件发生经过
- 2. 针对特殊盗窃罪案件的辩护策略

- - 监护人指导及预防再犯的努力
- - 真诚反省与被害恢复的努力
- - 周围人的请愿与成长可能性的强调
- 3. 特殊盗窃罪案件结果,“保护处分第1、2号”

- 4. 特殊盗窃罪处罚程度

- - 如果是未成年人
- - FAQ
- 5. 如果因特殊盗窃罪即将面临审判

1. 因涉嫌特殊盗窃罪请求咨询的委托人
本案实施特殊盗窃罪的委托人是具有高中生身份的青少年,因涉嫌与同龄朋友一起窃取他人财物,即将面临少年审判。
委托人担忧案件的严重性及其对今后人生道路的影响,因此寻求办理过众多少年案件的专业律师,请求进行法律应对。
案件发生经过
委托人平时是没有问题行为、持续正常校园生活的学生,但在事发当日受朋友提议的影响,做出了冲动的选择。
经确认,委托人利用没有课的时段教室空置的情况,与朋友们一起翻查其他学生的书包,拿走了现金和无线耳机等个人物品。
该行为并非一次性,而是多次重复,最终被学校方面查获,因构成两人以上合伙作案的特殊盗窃罪,即将面临少年审判程序。
委托人在对处罚可能性感到恐惧的同时,也因此次事件可能对学业和未来规划造成致命影响而表达了深深的不安。
于是急忙找到大倫,请求提供帮助。

2. 针对特殊盗窃罪案件的辩护策略
刑事专业律师通过初期咨询,将阻断再犯可能性和委托人的成长可能性确立为核心策略,而非单纯规避处罚。
尤其以监护人的管理能力、委托人的生活态度和教育环境为中心,请求从宽处理。
监护人指导及预防再犯的努力
委托人一直在稳定的家庭环境中生活,此前从未有过不良行为或问题行为记录。
委托人的父母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明确表示了进一步加强监护责任的意愿,主动完成了相关教育,并制定了系统的养育及指导计划。
此外,委托人决定接受与专业咨询机构联动的定期教育,并在监护人管理下制定了检查手机等切实的再犯预防方案。
刑事专业律师整理了上述情况,提交了监护人教育结业材料、养育计划书等,强调委托人在稳定的保护环境中能够得到充分矫正。
真诚反省与被害恢复的努力
委托人在校内同学关系融洽,也一直被老师们评价为诚实认真的学生。
事件发生后,委托人从侦查阶段起便全部承认自己的过错并深刻反省,坚定地下定决心绝不再重复此次事件这样的不良行为,并撰写了悔过书。
更进一步,委托人向受害学生们直接表达了歉意,最终达成了圆满和解,受害者一方也表明了不希望追究处罚的立场。
刑事专业律师提交了悔过书和不予处罚请求书,突出强调委托人已认识到特殊盗窃罪的违法性,并正为恢复而积极行动。
周围人的请愿与成长可能性的强调
包括班主任在内的学校相关人员及朋友们也通过请愿书表明,委托人只是一时判断失误,平时是诚实且有责任感的学生。
同时,委托人作为仍处于成长过程中的高中生,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反思了自己的行为,明确表达了今后将朝着健康方向生活的意愿。
刑事律师强调委托人只是因一时判断失误而实施犯罪,是再犯可能性较低的青少年,请求从宽处理。
3. 特殊盗窃罪案件结果,“保护处分第1、2号”
法院对委托人的特殊盗窃罪嫌疑,综合考虑了少年的环境、反省态度、再犯可能性等,决定作出相对较轻的保护处分第1号及第2号。
通过此次决定,委托人得以回归日常生活,并再次获得了朝正确方向前进的机会。
▶ 保护处分第2号:100小时以内的听课命令
4. 特殊盗窃罪处罚程度

特殊盗窃罪由韩国《刑法》第331条予以规定。
在以下情况下构成特殊盗窃罪。
▶ 构成要件
2. 携带凶器或两人以上合伙窃取他人财物的情形
▶ 处罚程度
特殊盗窃 (《刑法》第331条) | 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是未成年人
14周岁以上19周岁未满的青少年实施特殊盗窃的情形,将被归类为‘犯罪少年’,成为保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对象。
若在刑事审判中被宣告刑罚,将受到与成年人相同的刑事处罚,并留下前科记录。
※ 犯罪少年与触法少年的区别
▶犯罪少年:
14周岁以上19周岁未满的少年犯罪的情形
▶触法少年:
10周岁以上14周岁未满的少年实施触犯刑罚法令行为的情形
因此,对于卷入特殊盗窃案件的未成年人而言,根据初期应对的不同,所适用的保护处分种类和程度可能会有很大差异。
以下是韩国《少年法》规定的保护处分类型。
区分 | 保护处分种类 | 期间或时间限制 |
第1号 | 委托给监护人,或代替监护人 能够保护少年之人进行监护委托 | 6个月 (可延长6个月) |
第2号 | 听课命令 | 100小时以内 |
第3号 | 社会服务命令 | 200小时以内 |
第4号 | 保护观察官的短期保护观察 | 1年 |
第5号 | 保护观察官的长期保护观察 | 2年 (可延长1年) |
第6号 | 依据《儿童福利法》的福利设施或 其他少年保护设施进行监护委托 | 6个月 (可延长6个月) |
第7号 | 医院、疗养所或依据《关于保护少年等处遇的法律》的 少年医疗保护设施进行委托 | 6个月 (可延长6个月) |
第8号 | 1个月以内送交少年院 | 1个月以内 |
第9号 | 短期送交少年院 | 6个月以内 |
第10号 | 长期送交少年院 | 2年以内 |
FAQ
少年保护审判自案件因警察、检察官移送或监护人、学校校长的通告而受理至韩国法院少年部时开始。
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判断是否开始审理;若认为有必要,将通过调查官调查或专家诊断等方式,综合审查少年的生活环境、性格、再犯可能性等。
经过上述调查过程后,将以不公开方式进行审理,审查对少年的保护必要性及案件的整体经过。
少年部法官通过调查和审理综合判断对少年的保护必要性及其程度后,将根据案件作出不同的决定。
若认为无需保护,可通过不予处分决定,在不作任何处分的情况下终结案件;若认定犯罪内容严重且需要刑事处罚,则可移送检察官,进入刑事程序。
另一方面,若判断需要对少年进行矫正和保护,则会作出少年保护处分决定,此时可根据案件情况一并科处多种保护处分。
5. 如果因特殊盗窃罪即将面临审判

特殊盗窃罪可能因犯罪形态和参与人数而被评价为罪质严重,因此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都需要审慎应对。
尤其在少年案件中,不仅要争辩嫌疑,还会一并判断少年的环境、再犯可能性和保护必要性,因此结果可能因应对方向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本法人由承办众多少年案件、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组成专案组(TF)协助委托人。
在细致审查案件经过后,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制定符合情况的定制化应对策略,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如果因特殊盗窃罪即将面临少年保护审判或刑事审判,欢迎随时通过🔗法律咨询预约来制定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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