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找到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 - 找到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经过
- -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给出的应对方法
- 2.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 -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主张被告处于失联状态
- -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主张3个月后被告应支付保证金
- 3.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协助的结果,成功全额返还

- -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案件手记
1. 找到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找到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因无法从出租人处取回保证金,不得已一直居住在该房产中。
为此,委托人为寻找终止合同并取回保证金的方法,向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请求了咨询。

找到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经过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咨询,具体掌握了事实关系。
委托人于5年前签订了最初为期4年的租赁合同,此后以口头合同延长了1年,居住在全税房中。
后来,据说从合同到期前6个月起,委托人便持续传达了无意续签合同的意向。
但据说,出租人只是说由于🔗抵押被设定的缘故,房屋买卖无法解决,而对于合同终止则只是含糊其辞。
而现在甚至完全联系不上出租人了。
为此,委托人希望找到终止合同并取回保证金的方法,向江陵事务所请求了咨询。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给出的应对方法
为取回保证金,可以提起租赁保证金返还诉讼。
但要提起保证金返还诉讼,必须首先解除租赁合同。
因为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住宅租赁保护法》,承租人须返还所租住宅,出租人则负有返还保证金的义务。
就委托人的情况而言,由于一直以口头方式延长合同,处于默示续约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租赁保护法》第6条之2,承租人可随时向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
并且,这种通知自收到之日起满3个月后即产生效力。
因此,如果处于与委托人相同的情况,可以提起租赁保证金返还请求之诉,使出租人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满3个月后负有返还保证金的义务。
① 根据第6条第1款合同得以续约的情形下,尽管有同条第2款的规定,承租人仍可随时向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契約解止)。
② 依第1款的解除,自出租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满3个月后产生效力。
2.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考虑到委托人合同尚未完全终止的情况,制定了取回保证金的策略。
此后,以如下内容撰写起诉状,主张自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起3个月后租赁合同终止。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主张被告处于失联状态
被告目前在未与委托人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续约等事项的情况下便失联了。
对此,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说明,由于被告处于失联状态,不得不提起本次保证金返还诉讼。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主张3个月后被告应支付保证金
根据《住宅租赁保护法》,在默示续约的情形下,承租人可随时向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且自收到通知起满3个月后产生效力。
因此,主张被告自收到本起诉状之日起满3个月后,应从委托人处受领房产并全额返还保证金。
3. 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协助的结果,成功全额返还
在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竭尽全力协助下,法院命令被告向委托人全额返还保证金。
长期以来因房地产合同相关问题而苦恼的委托人表示终于得以解决,并向江陵房地产专业律师表达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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