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江陵律师的委托人

- - 江陵律师提供的案件相关信息
- 2. 江陵律师的协助

- - 江陵律师主张 | 权利金核算的依据
- - 江陵律师主张 | 店铺转让承接的过程
- 3. 江陵律师协助结果

1. 前来咨询江陵律师的委托人

这是江陵律师接触过的委托人的经历。
目前经营咖啡馆做个体生意的委托人,原本经营着两家店铺。
后来,委托人听说曾经关系亲近的熟人因遭遇诈骗而陷入困境,出于怜悯之心,只收取了低廉的权利金便将自己的一家店铺转让承接给了那位熟人。
但是,不熟悉个体经营的熟人连咖啡馆生意也未能好好维持,没过多久便歇业了。
歇业之后,熟人主张委托人的营业转让存在欺骗意图,并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对此感到荒唐的委托人,为通过法律协助解决问题,来到了江陵律师这里。
江陵律师提供的案件相关信息
商铺租赁合同结束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商铺设施、营业场所信誉、商铺位置等营业场所的有形及无形价值,向新的承租人收回权利金。
此时,权利金的核算中也可能包含一并转让经营诀窍,因此如果在营业转让过程中存在欺骗新承租人的意图,则可能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例如,若夸大或以虚假事实告知销售记录、客流量、交易对象等,从而收取过高的权利金,则可能成立源于此类欺骗意图的损害赔偿。
如果像委托人这样,在没有欺骗意图的情况下仅收回了诚实核算的权利金,则需要通过法理反驳的过程来证明不存在欺骗意图。
此类权利金诉讼需要细致审查有关权利金的复杂多样的法律依据,且需要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因此专业律师的协助十分重要。
2. 江陵律师的协助
江陵律师在仔细查看了委托人与熟人之间签订的转让承接合同相关的对话、信息、文件等之后,与实际权利金的依据进行比较,作出了如下主张。
江陵律师主张 | 权利金核算的依据
委托人在筹备该咖啡馆时,实际上在装修和器具等方面投入了高于权利金的金额,且相关明细全部得以保留。
江陵律师提交了委托人的装修等投资明细作为证据,强调委托人所收取的权利金并非虚假事实,也并不过高。
江陵律师主张 | 店铺转让承接的过程
原告在承接店铺之前,就曾来到委托人的咖啡馆,表现出对创办咖啡馆的兴趣,并询问委托人是否有转让的想法等,率先流露出承接意图。
对此,委托人出于对遭受诈骗的原告的同情,才将店铺低价转让给了对方。
江陵律师强调,委托人不存在欺骗意图,在该营业场所的转让承接过程中也没有任何虚假夸大之处。
3. 江陵律师协助结果
经江陵律师提出主张,委托人成功将原告请求的损害赔偿金减少了约80%。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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