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违反儿童福利法的委托人

- - 委托人的原审结果
- 2. 违反儿童福利法的行为

- - 对儿童强迫淫行、媒介、性骚扰等嫌疑
- 3. 为违反儿童福利法实刑辩护的刑事专业律师

- - 承认违反儿童福利法嫌疑
- - 未曾想到构成性虐待
- 4. 违反儿童福利法委托人二审结果

1. 违反儿童福利法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因违反儿童福利法、需要刑事专业律师协助而找到本法人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被指控涉嫌对儿童实施强迫淫行、媒介、性骚扰等。
通过与委托人的咨询所了解到的委托人详细案件情况如下。
委托人看到身为初中生的被害人穿着裙子行走,便尾随其后,走在旁边时与被害人四目相对。
据称,委托人明知被害人对自己的尾随感到不安,仍多次盯看被害人裙下的腿部进行骚扰。
此外,其数十次盯看被害人的身体部位,或做出用相机拍摄的手势等,使被害人产生性羞耻感,实施了性骚扰等性虐待行为。
委托人的原审结果
据称,负责委托人原审辩护的其他法人应委托人的强烈要求,全面否认了全部指控事实。
该其他法人的律师在委托人的侦查及庭审过程中主张委托人没有嫌疑,请求作出无罪判决。
但法院根据被害人的具体证言及CCTV等,对委托人判处了有期徒刑的实刑。
对此,委托人请求大倫刑事专业律师协助二审,刑事专业律师重新审查了案件。

2. 违反儿童福利法的行为
本案委托人的指控是🔗违反儿童福利法。
1. “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
根据《儿童福利法》可受保护的儿童为未满18周岁的人,包括监护人在内的成年人若实施损害儿童健康、福利或可能妨碍其正常发育的身体、精神、性暴力或虐待行为,将以违反儿童福利法的嫌疑受到处罚。
《儿童福利法》规定的禁止行为如下。
2. 唆使儿童实施淫秽行为或对此进行媒介的行为,或以儿童为对象的性骚扰等性虐待行为
3. 对儿童身体造成损伤或损害其身体健康及发育的身体虐待行为
4. 危害儿童精神健康及发育的情绪虐待行为
5. 遗弃处于自己保护、监督之下的儿童,或怠于提供包括衣食住在内的基本保护、抚养、治疗及教育的放任行为
6. 使残障儿童供公众观览的行为
7. 唆使儿童乞讨或利用儿童乞讨的行为
8. 以公众娱乐或营利为目的,使儿童从事有害其健康或安全的杂技的行为,或为此将儿童交予第三方的行为
9. 具有正当权限的斡旋机构以外的人斡旋儿童抚养并取得财物,或要求、约定财物的行为
10. 将为儿童赠与或支付的财物用于目的以外用途的行为
对儿童强迫淫行、媒介、性骚扰等嫌疑
委托人在违反儿童福利法的行为中,被指控涉嫌对儿童强迫淫行、媒介、性骚扰等。
1. 何谓对儿童强迫淫行?
▶ 概念
是指以强制或欺骗手段强迫儿童实施淫秽或性行为。
即使未发生直接的性行为,强迫进行性暴露、自慰、性表达等的行为也均包括在内。
▶ 示例
指示其在网络上以视频拍摄性行为
不从时进行胁迫或威胁伤害其家人
2. 何谓对儿童淫行媒介?
▶ 概念
是指将儿童的淫秽行为介绍给第三方进行斡旋或中介的行为。
虽与“性交易斡旋”类似,但因以儿童为对象,将面临严厉得多的处罚。
▶ 示例
利用SNS、聊天软件等安排与成年男性会面
以“援助交际”或“兼职”名义介绍性服务
3. 何谓对儿童性骚扰?
▶ 概念
是指对儿童实施其不愿接受的性言行,引发羞耻感、厌恶感、威胁感的行为。
包括言语、身体、视觉行为,即使不具反复性,仅一次行为也可能构成性骚扰。
▶ 示例
“胸部很漂亮”、“长大了就做我女朋友吧”等言论
出示性照片、视频等的行为
若该嫌疑成立,根据《儿童福利法》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3. 为违反儿童福利法实刑辩护的刑事专业律师
刑事专业律师制定了旨在撤销委托人的实刑判决、争取缓刑的策略。
承认违反儿童福利法嫌疑
刑事专业律师在二审阶段说服委托人认罪并表现出反省的态度。
委托人因家庭环境患有严重的抑郁症。
其间,案发当天委托人在案发隧道附近行走时遇到了被害人。
被害人似乎认为委托人在尾随自己,不时地瞟看委托人。
据称,委托人看到那副模样感到一种莫名的满足感,并错误地判断即使不依赖精神科药物也能解决问题。
此后,委托人一遇到令其感到压力的事情,便前往该隧道,发现被害人后便尾随其后,上下打量。
委托人看到被害人见到自己而感到不安、恐惧的样子产生了优越感,但后来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进行反省,并向被害人寄送道歉信、支付了和解金。
未曾想到构成性虐待
刑事专业律师在承认委托人嫌疑的同时,强调委托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性虐待这一点。
其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理,考虑到委托人只是看到被害人不安的样子以缓解压力,并对因自己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不安感而感到愧疚、正在反省。
4. 违反儿童福利法委托人二审结果

因违反儿童福利法嫌疑被判处实刑的委托人,在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于二审中获得缓刑判决。
委托人被判处实刑,面临与社会告别的危机,但因有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得以通过缓刑避免了实刑。
违反儿童福利法的行为因是以儿童为对象的犯罪,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若处于与本案委托人相同的境况,重要的是不要一味否认嫌疑,而应制定符合案件的策略并积极应对。
大倫律師事務所会细致审查每一位案件委托人的情况与内容,为委托人制定合适的应对方案。
若因违反儿童福利法等嫌疑而需要协助,请立即进行🔗法律咨询预约。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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