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S电子全面罢工事件,为何整个产业界都为之紧张

- - 双方立场比较
- - 半导体产业的特性与总罢工忧虑的扩大
- 2. 持续至全面罢工前夕的谈判过程

- - 谈判推进的流程
- - 政府调解后达成临时协议方案
- 3. 总罢工搁置之后,劳资矛盾扩大为劳劳矛盾

- - 当前争议焦点
- - 法院的判断与当前情况
- - 法律争点
- 4. 事业部之间的矛盾扩大为组织风险的结构

- - 企业应当审查的风险
- - 复数工会、争议行为应对体系的检查必要性
- 5. 大轮企业法务团队的劳务风险应对咨询

- - 大轮律师事务所的策略
1. S电子全面罢工事件,为何整个产业界都为之紧张

S电子劳资冲突的核心是绩效工资制度。
该工会认为,现有的超额利润激励(OPI)结构并不能充分反映半导体业务的业绩。
特别是,问题在于,与 DS 部门的业绩和营业利润相比,薪酬水平有限。
另一方面,公司强调需要维持基于绩效的原则,考虑到各业务部门绩效的差异。
双方立场比较
类别 | 工会的要求 | 公司立场 |
|---|---|---|
绩效奖金结构 | 废除现有OPI(超额利润激励)上限结构及按业绩比例支付绩效奖金的要求 | 我们认为,绩效奖金的过度扩张可能会增加薪酬体系的运行负担。 |
营业利润分配 | 要求单独分配半导体业务营业利润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奖金资源 | 强调需要建立反映业务部门绩效差异的差别薪酬结构 |
特别绩效奖金 | 要求建立DS行业专项管理绩效奖金制度并长期制度化 | 特殊补偿是可能的,但必须在基于绩效的原则范围内运作。 |
对亏损部门的补偿 | 要求对一定程度以上亏损的经营单位进行联合分配 | 当甚至亏损的部门也得到相同水平的补偿时,人们担心绩效体系标准会被削弱。 |
工会认为,由于半导体业务的业绩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重大,仅靠现有的OPI系统并不能充分反映DS部门的业绩。
尤其以营业利润为基础的特别绩效奖金应单独制度化,无上限运作。维持。
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坚持应同时考虑业务部门绩效差异和基于绩效的原则的立场。
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即使是亏损部门也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补偿,绩效补偿制度的运行标准可能会发生动摇。按业务部门维持差别化薪酬结构提出。
半导体产业的特性与总罢工忧虑的扩大
此次事件之所以受到业界关注,与半导体行业的特点有关。
半导体行业的结构是生产过程每天 24 小时连续运行。
特别是,它被认为是比一般制造业影响更大的行业,即使部分生产线发生中断,也会影响整个生产进度和交付结构。
因此,随着S Electronics大罢工的可能性成为现实,行业内因生产中断和供应链风险增加的可能性而变得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一起提到的关注因素 | 亮点 |
|---|---|
生产风险 | 有人担心,即使半导体生产线出现部分中断,也可能会影响整个工艺进度和交付结构。 |
供应链风险 | 提到这可能会导致全球客户的供应计划延迟以及合作伙伴公司的生产中断。 |
投资市场风险 | 如果总罢工持续下去,业绩不确定性和投资情绪减弱的可能性就会凸显。 |
人员风险 | 增加核心研发和生产人员离职的可能性,降低组织内部凝聚力 |
管理风险 | 担心政府仲裁范围扩大和劳资纠纷长期存在而增加管理负担 |
特别是,由于半导体行业的结构严重依赖生产流程的连续性和全球供应链,仅是总罢工的可能性就会迅速加剧市场紧张局势。
在AI半导体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分析继续认为,如果对生产中断的担忧成为现实,也可能影响主要客户的交易结构和投资市场。另据评估,这种行业影响也是在就业劳动部和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积极参与仲裁过程的背景下发挥作用的。
2. 持续至全面罢工前夕的谈判过程
自2025年底以来,劳资双方一直在进行工资谈判,但未能缩小基于绩效的薪酬资源和分配结构的分歧。
随后,工会向中央劳动关系委员会申请调解,并在决定中止调解后获得罢工权。
特别是,工会通过投票赞成或反对总罢工来加大压力。
谈判推进的流程
谈判进展流程 | 亮点 |
|---|---|
工资谈判正在进行中 | 在扩大绩效奖金资源、特别绩效奖金制度化等问题上,劳资双方的立场分歧依然存在。 |
谈判破裂 | 绩效奖金分配结构及事业部差别支付未能达成一致 |
中央与劳工委员会暂停调解 | 中央劳动关系委员会调解后保障工会罢工权不成立。 |
推动总罢工 | 总罢工的时间表已公开,压力也随之增加,工会成员也进行了赞成和反对的投票。 |
政府仲裁 | 就业劳动部、中央劳动关系委员会参与追加谈判和劳资对话调解。 |
随着总罢工的可能性成为现实,政府也参与调解。
特别是,由于半导体行业的性质,人们越来越担心生产中断可能会影响供应链和投资市场,经过进一步谈判,达成了临时协议。
政府调解后达成临时协议方案
在就业和劳动部的调解下进行了额外的谈判,劳资双方制定了一份临时协议,其中包括特别的管理绩效奖金结构。
该协议包括对DS部门绩效奖金制度和库存股支付方式的重组,被认为充分反映了以半导体部门为中心的薪酬结构。
临时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别绩效奖金: 设立DS部门新的特别经营业绩奖金,并建立将业绩的10.5%用作财务资源的结构
▶绩效奖金操作方法:DS特别绩效奖金无上限运作,部分体现在事业部联合分配结构
▶付款方式:特别绩效奖金的税后金额将以库存股的形式支付,并且在一定时期内对部分卷实行销售限制
▶基于亏损部门: 对亏损部门实行差别支付(处罚)的做法决定推迟一段时间后实施。
▶总罢工计划:工会决定暂时推迟大罢工日程,并对临时协议进行赞成或反对投票
但后来因事业部之间的薪酬差异问题引发了劳资冲突。
尤其是DX部门的一些员工继续抗议,认为绩效奖金制度的设计是针对特定业务部门的。
3. 总罢工搁置之后,劳资矛盾扩大为劳劳矛盾
尽管总罢工已被推迟,但分析继续表明,并非所有冲突都已得到解决。
特别是,以 DX 行业为重点的工会继续与代表工会发生冲突,声称临时协议旨在重点关注 DS 行业。
在此过程中,临时协议投票权问题出现,内部矛盾进一步扩大。
当前争议焦点
▶不冲突: 代表工会与少数工会在谈判权限和决策范围上的冲突
▶投票权争议:退出联合谈判组后,提出参加临时协议投票的资格问题
▶公平代表的义务:扩展了以特定业务部门为中心的谈判结构可能导致针对少数群体工会的歧视问题的观点
但后来因事业部之间的薪酬差异问题引发了劳资冲突。
以DX行业为中心的工会声称,成员退出联合谈判小组后仍可参与投票,并宣布计划申请临时禁令停止投票,并提起诉讼以使投票无效。
另一方面,代表工会维持其立场,即退出联合谈判小组的工会无权就临时协议进行投票。
于是,冲突从绩效奖金分配问题扩大到谈判代表工会的职权范围和少数工会的参与范围。
事实上,DX行业工会成员对大型企业工会采取了法律行动,甚至提出了暂停谈判的禁令。
法院的判断与当前情况
但法院裁定,很难说谈判请求本身的严重缺陷已得到充分解释。初步禁令的请求被驳回。我做到了。
也就是说,考虑到了在谈判过程中进行了一些确认工会成员意见的程序。
因此,在本次事件中,多工会工作场所中反复出现的“公平代表义务”问题再次被提及。
特别是,当以特定业务部门为中心的薪酬制度和谈判结构引发公平性争议时,一个主要问题是代表性谈判工会是否充分反映了其他工会和会员的利益。
事实上,在本案中,由于DS和DX部门薪酬制度的差异以及临时协议中的投票权问题交织在一起,谈判代表工会的权限范围和少数工会的参与问题正在讨论中。
法律争点
① 谈判代表工会和雇主不得无合理理由歧视参与统一谈判渠道程序的工会或其成员。
② 谈判代表工会和雇主违反第 (1) 款规定的歧视行为,工会应在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总统令的规定进行歧视(如果集体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违反第 1 款) (一),指集体协议签订日期)。可以按照方法和程序向劳动关系委员会请求纠正。
③如果劳动关系委员会根据第2款的申请确定存在无合理理由的歧视,则应发布必要的纠正命令。
在多工会的工作场所,谈判代表工会必须考虑整个工会及其成员利益的问题不断被提出。
特别是,如果以特定业务部门为中心的薪酬制度或谈判结构引发公平性争议,是否违反公平代表义务也将成为一个重大问题。
该案例还表明,除了劳资冲突之外,业务部门、工作组和工会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可能升级为组织运营风险。
4. 事业部之间的矛盾扩大为组织风险的结构
在S电子这个案例中,与绩效相关的薪酬冲突不仅限于劳资之间的冲突,而且正在扩大到业务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特别是,随着DX部门的成员继续抗议围绕DS部门设计的特殊绩效奖金结构,冲突正在从绩效奖金的规模扩展到代表工会权力和投票权问题。
这也符合最近行业的结构性变化,基于绩效的薪酬体系正在得到加强。
随着各业务部门盈利能力和绩效差异的加大,在同一工资谈判过程中,成员所期望的薪酬和利益水平也可能有所不同。
企业应当审查的风险
▶ 性别代表工会与少数群体工会在谈判权限和决策范围上出现冲突。
▶ 由于神职人员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利益差异,组织内部冲突和失去团结的问题日益增多。
▶ 禁令、劳资关系委员会、损害赔偿等与劳资相关的法律纠纷同时进行的情况。
▶ 成长期劳资冲突导致生产计划中断、关键人员离职、供应链运营负担的趋势。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绩效薪酬差距问题,引发了劳工与工会之间的冲突以及投票权争议,并正在扩大为组织内部的冲突。出现了。
因此,企业越来越需要不仅审查集体谈判本身,还需要审查特定部门的薪酬体系、多重工会结构以及内部决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复数工会、争议行为应对体系的检查必要性
近期,随着《工会与劳动关系调整法》和所谓“黄信封法”修正案的讨论不断,企业劳动风险管理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特别是,扩大用户范围和限制损害赔偿的问题被认为是制造和分包行业的一个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 | 亮点 |
|---|---|
谈判结构问题 | 代表工会与少数工会之间的权力冲突和参与范围争议 |
公平代表义务问题 | 有关以特定业务部门为中心的谈判结构的股权问题 |
扩大用户范围 | 关于扩大主承包公司用户认可范围的探讨 |
损害赔偿限制 | 关于限制劳工行动损害赔偿范围的探讨 |
分包商工会的回应 | 扩大要求主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可能性 |
谈判过程记录的管理、决策程序的重组、业务部门和职业群体潜在利益冲突的审查,以及在发生罢工时建立生产和供应链响应系统等也在审查之中。
因此,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建立一个全面的劳动风险应对体系,考虑到多个工会结构、各部门的薪酬体系以及组织内部的决策过程,而不是仅仅应对集体谈判本身。
5. 大轮企业法务团队的劳务风险应对咨询
在近期以多重工会结构和绩效薪酬为中心的劳资冲突不断扩大的趋势中,谈判结构和内部决策过程导致比集体谈判本身更大的争议的情况时有发生。
特别是,当业务部门的利益冲突、公平代表义务问题、应对劳工行动和供应链风险都相互关联时,公司就很难将劳工问题限制在人事领域并做出回应。
因此,企业不仅需要全面审视集体谈判过程,还需要全面审视工会的多重应对结构、组织运作体系以及罢工的可能性。
大轮律师事务所公司法组与劳动律师、公司律师、劳动律师和会计师合作,针对集体谈判和劳资纠纷中可能出现的整体企业风险提供建议。
大轮律师事务所的策略
▶ 审查各部门绩效奖金、激励、薪酬制度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股权和劳动风险,并提出应对策略
▶ 支持建立发生罢工或总罢工时的民事和刑事纠纷应对制度,包括对劳动关系委员会的回应、临时禁令和损害赔偿。
▶ 考虑生产中断和供应链风险的可能性,对公司内部应对流程和危机管理体系提供咨询
▶ 审视长期劳资冲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声誉风险和外部沟通问题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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