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选择安养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 - 选择安养法务法人的经过
- 2. 安养法务法人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3. 安养法务法人的协助

- -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① 因不知情而实施的行为
- -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② 初犯
- -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③ 请愿书
- 4. 法院对安养法务法人主张的裁决

- - 如果需要安养法务法人的帮助
1. 选择安养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选择安养法务法人的委托人,为了通过法务法人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减轻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嫌疑的处罚刑期,在安养办公室进行了咨询。
选择安养法务法人的经过
委托人曾以🔗韩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嫌疑,对本案的被害人提出过控告。
但该案件被作出不起诉处分而告终结,委托人为了了解不起诉处分的理由,向检察厅提出了信息公开请求。
检察厅批准了该信息公开请求,委托人的家属代其查阅并复制讯问笔录后转交给了委托人。
委托人在阅读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时,看到了含有被害人信息的页面。
随后用手机拍下该页面后,提供给了第三方。
从个人信息处理者处获取个人信息的人,不得将该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委托人面临可能受到严重处罚的危机,为解决问题选择了安养法务法人。
2. 安养法务法人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指为保护私生活秘密等免受个人信息泄露、误用、滥用的侵害,就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作出规定的一般法。
由于个人信息可能被他人用于犯罪、诈骗等,因此必须予以安全保护。
如果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嫌疑被认定,将根据以下规定受到处罚。
① 出于私人目的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形: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或擅自收集位置信息的情形:加重为8个月~2年
③ 擅自利用个人信息、信用信息或位置信息的情形:加重为1年~3年6个月
④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予以提供、泄露信用信息或侵害通信秘密的情形:加重为2年~5年
⑤ 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后,出于营利或不正当目的提供给第三方的情形: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3. 安养法务法人的协助
安养法务法人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并制定了周密的策略。
为降低本案的处罚刑期,作出了如下主张。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① 因不知情而实施的行为
委托人对于公开该信息属于犯罪一事并不知情。
他对因一时的错误判断而实施本次犯罪深感羞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
并强调其坚定下定决心,绝不再重复同样的过错。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② 初犯
委托人在因本案被控告之前,从未实施过任何犯罪。
他一生勤恳工作,是抚养配偶及三名子女的家庭支柱。
并强调其既无同类前科也无异类前科,社会关系稳固,几乎没有再犯的可能性。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③ 请愿书
委托人的家属及熟人对委托人的犯罪事实深感重大责任。
并强调他们下定决心将在委托人身边给予协助,使其不再重复同样的过错,并恳切地请求对委托人从宽处理。
4. 法院对安养法务法人主张的裁决
法院采纳了安养法务法人的主张,对委托人宣告了相对较轻的罚金刑。
为此,委托人向安养法务法人致以了深深的谢意。
如果需要安养法务法人的帮助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案件,由于交织着个人信息在泄露、处理及保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复杂问题,因此获得专业律师的协助较为有利。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刑事专业律师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入的理解,并制定量身定制的策略,从咨询到案件终结提供积极协助。
凭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业务案例而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刑事专业律师,正在迅速地解决案件。
如果您在与上述案例相似的情况下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欢迎随时联系安养法务法人。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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