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关税诉讼 | 特朗普关税政策再次进入司法程序

- - 最高法院败诉后推出“替代关税”
- 2. 关税诉讼 | 核心争议在于“国际收支”的解释

- 3. 关税诉讼 | 关税例外规定亦成争议因素

- - 企业需关注的150天关税期限
- 4. 关税诉讼 | 全球企业需应对关税风险

- - 大倫成立“美国关税退税韩美联合专项组”
1. 关税诉讼 | 特朗普关税政策再次进入司法程序

近期,围绕美国新关税政策出现大规模关税诉讼,全球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再次上升。
2026年3月,美国由民主党执政的州政府和民间团体等代表24个州向联邦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唐纳德·特朗普总统推出的10%进口关税政策无效。
本次诉讼已超出贸易政策争论的范畴,逐渐演变为围绕总统关税征收权限范围及法律依据的宪法争议,因而备受关注。
尤其对参与全球供应链的企业而言,关税政策发生变化的同时,关税诉讼风险也在不断上升。
最高法院败诉后推出“替代关税”
本次关税诉讼的背景,是特朗普政府原有关税政策曾被判违法。
此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针对特朗普政府以《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为依据实施的大规模关税政策,认定总统无权征收关税。
该判决作出后,特朗普政府转而以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第122条作为新的法律依据,再次推出关税政策。
该条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总统可在一定期限内采取进口限制或关税措施。
特朗普政府据此对大多数贸易伙伴征收10%的进口关税,目前还提及未来可能提高至15%。
然而,该措施是否符合法律宗旨,已成为新一轮关税诉讼的核心争议。
2. 关税诉讼 | 核心争议在于“国际收支”的解释
本次关税诉讼最重要的法律争议,是如何解释“国际收支”这一概念。
提起诉讼的州政府方面主张如下。
因此,其主张总统以贸易逆差为由征收关税,属于对法律的错误解释。
另一方面,部分法律专家认为,由于法律并未明确定义国际收支的概念,总统的政策判断也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裁量空间。
最终,法院将在多大程度上尊重总统对关税政策的判断,以及能否将贸易逆差视为国际收支问题,预计将成为本次关税诉讼的核心裁判标准。
3. 关税诉讼 | 关税例外规定亦成争议因素
本次关税政策包含一份长达88页的豁免商品清单,由此引发了另一项法律争议。
行政命令包含以下例外规定。
- 来自墨西哥、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
- 汽车
- 食品
- 药品等
然而,提起诉讼的一方以法律规定关税应广泛且统一适用为由,主张这些例外规定违反法律宗旨。
因此,本案可能不再局限于是否征收关税,还将发展为一并审查关税政策设计方式及豁免条款合法性的关税诉讼。
企业需关注的150天关税期限
此次关税措施依法最长只能维持150天,这一点也是一个重要变量。
目前正在审理该案的国际贸易法院拟于2026年4月10日就是否发布初步禁令进行审理。
不过,若后续程序延续至上诉及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也有观点认为,可能需要1年以上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此外,专家认为,即使关税到期,特朗普政府仍可能再次依据相同规定重新征收关税。
在此情况下,也很难排除全球贸易环境中反复发生关税诉讼的可能性。
4. 关税诉讼 | 全球企业需应对关税风险

近期,国际贸易环境在政策变化的同时,与关税有关的法律争议也在迅速增加。
尤其在以下情况下,可能需要应对关税诉讼或行政争讼。
- 关税征收依据法令的解释问题
- 是否适用关税例外的争议
- 应对进口限制及贸易措施
- 反倾销及反补贴关税争议
- 应对国际贸易监管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关税专业律师、国际贸易专业律师与具有关税师资格的关税专业委员协作,提供针对关税征收决定的异议救济程序、关税诉讼应对及国际贸易监管咨询等服务。
如果关税政策变化导致企业产生进出口成本或贸易风险,在初期阶段研究法律应对策略十分重要。
大倫成立“美国关税退税韩美联合专项组”
大倫律師事務所为协助韩国出口企业维护权利,成立了“美国关税退税韩美联合专项组”。
该专项组已建立配合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的清算日程,对事后更正申报(PSC)、清算后提出异议以及国际贸易法院(CIT)关税诉讼应对等全流程提供综合支持的体系。
此外,大倫通过与美国当地合作律所SJKP开展合作,建立韩美联合应对机制,并提供从前期行政程序到国际贸易法院诉讼的全球一站式法律服务。
由此,大倫协助韩国出口企业无需通过中介律所即可直接进行诉讼,并一并审查退税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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