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霍尔木兹海峡紧张局势升级……开放状态下的实质性封锁格局

- - 国际法上的“航行自由”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 2. 事态实质并非“生产不足”而是“运输中断”

- - 供应缺口与增产规模对比
- 3. “先给韩国”……GCC最优先供应声明背后的盘算

- - 韩国是支撑中东能源市场的核心需求国
- - 韩国炼油业发挥中东原油“价值放大器”作用
- - “最优先供应”并非稳定供应而是锁定需求的战略
- 4. 能源与物流冲击成为现实……企业风险进入全面扩大阶段

- - 能源与物流受阻共同作用的结构性风险
- - 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 5. 大倫律師事務所企业法务组的战略

- - 企业法务组的应对战略
1. 霍尔木兹海峡紧张局势升级……开放状态下的实质性封锁格局
目前,霍尔木兹海峡在形式上仍保持开放,但实际海上航行环境已达到近乎事实上封锁的程度。
伊朗仍正式表示允许商船通行,但由于美军的海上管控行动以及军事冲突风险始终存在,船舶实际通行的可能性受到显著限制。
国际法上的“航行自由”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38条保障国际海峡的过境通行权(transit passage)。
霍尔木兹海峡也属于此类国际海峡。
但在实际情况下,法律权利因以下因素而受到实质性限制。
• 可能布设水雷
• 加强对特定船舶的扣押和检查
• 战争险(War Risk Insurance)大幅上涨
也就是说,法律上虽可通行,但经济和现实条件却使其事实上无法通行。
2. 事态实质并非“生产不足”而是“运输中断”
以往的能源危机主要源于石油产量减少造成的供应短缺,而本次事态实质上是海上运输路线受阻导致的供应障碍。
供应缺口与增产规模对比
分类 | 数值 |
每日供应缺口 | 约1,200万桶(IEA估算) |
OPEC+增产规模 | 约20.6万桶 |
补充比例 | 约1.7% |
这是无法通过增产解决的结构性问题,只要霍尔木兹海峡的稳定得不到保障,供应就难以恢复正常。
3. “先给韩国”……GCC最优先供应声明背后的盘算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六国将韩国明确列为“最优先能源供应对象”,这并非外交辞令,而是基于战略判断作出的决定。
在霍尔木兹海峡风险已经成为现实的情况下,供应优先次序直接关系到市场支配力。
这一声明的背后,不仅有韩国的需求结构,也有其在全球供应链中所发挥作用等多重因素。
韩国是支撑中东能源市场的核心需求国
韩国约69%的原油进口依赖中东,其中沙特阿拉伯是其最大的原油供应国,卡塔尔则是LNG供应的核心国家。
这一结构意味着,韩国是一个持续产生稳定且大规模需求的战略市场。
尤其对中东产油国而言,需求稳定性直接关系到财政稳定,因此维持韩国这样的固定需求市场至关重要。
因此,“最优先供应”可被理解为在供应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明确供应优先次序。
韩国炼油业发挥中东原油“价值放大器”作用
韩国炼油业通过先进的炼化设施,具备将含硫量高、炼制难度大的中东重质原油转化为高附加值石油产品的能力。
这意味着其在全球能源供应链中发挥着加工及再分配枢纽的作用。
事实上,美国进口航空燃油中约68.6%产自韩国,澳大利亚约25%的石油产品进口也依赖韩国。
这一结构促使中东产油国将韩国视为连接全球市场的核心合作伙伴。
“最优先供应”并非稳定供应而是锁定需求的战略
如果韩国炼油企业今后通过设施改造,将原油进口结构转向以北海布伦特原油或美国WTI等轻质原油为主,中东原油需求可能出现结构性下降。
这是一项会直接导致中东产油国市场份额下降的重要风险。
因此,本次“最优先供应”声明不仅意味着保障供应,也应被视为提前防止韩国脱离其供应链并维持长期交易关系的战略措施。
也就是说,这并非危机情况下的照顾,而是为维持市场支配力而采取的主动需求管理战略。
4. 能源与物流冲击成为现实……企业风险进入全面扩大阶段
霍尔木兹海峡事实上被封锁以及源自中东的供应不稳定,正在转化为直接影响韩国国内各行业的实体经济风险。
尤其是,本次事态属于源于运输受阻而非生产不足的结构性危机,因此企业在能源采购、物流及合同等方面的多重风险呈现同时发生的特点。
这些变化不仅会造成短期成本上升,还会扩大整个供应链的不确定性。
能源与物流受阻共同作用的结构性风险
本次事态最重要的特点,是能源价格上涨与物流受阻同时发生。
油价上涨不仅影响炼油和石化行业,还会导致电力及燃气成本增加,直接加重钢铁、化工、半导体等主要制造业整体的成本负担。
此外,由于通过霍尔木兹海峡出现延误,原油进口安排本身变得不确定,船舶滞留时间增加和绕航也在推高运费。
因此,企业将同时面临交付延迟、生产受阻乃至合同违约风险。
尤其是,本次危机属于供应存在但运输受限的情形,因此不同企业之间的风险差距可能因库存管理和物流策略而显著扩大。
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分类 | 主要内容 |
能源采购风险 | 原油价格上涨、供应延迟 |
物流及运输风险 | 海运费上涨、船舶延误、保险费增加 |
供应链风险 | 原材料供需不稳定、生产计划受阻 |
合同及法律风险 | 供应延迟及合同违约 |
财务风险 | 成本增加及盈利能力下降 |
5. 大倫律師事務所企业法务组的战略
本次事态中,战争及海峡封锁等可能构成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事由,而实际能否免责则取决于合同条款。
此外,能否适用CISG第79条以及因装运、交付延迟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可能成为主要争议焦点。
因此,企业有必要事先审查合同结构,并建立法律应对机制,为可能发生的争议做好准备。
企业法务组的应对战略
▶ 判断能否适用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并制定免责应对策略
▶ 分析与装运、交付延迟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结构
▶ 重新设计能源采购合同结构并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 事先完善应对国际交易争议的准据法及仲裁条款
大倫律師事務所企业法务组综合分析能源、物流、国际交易领域的复合风险,从审查合同结构到应对争议,为全过程提供切实的法律咨询。
如果正面临供应延迟、合同争议、成本增加等多种风险,请与大倫律師事務所🔗企业法务组共同审查合同结构并制定应对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