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青少年犯罪接连发生,起点在网络?

- - 案例1:首尔公共自行车“叮铃铃”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 - 案例2:发布杀害总统恐吓帖文事件
- 2. 网络空间为何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起点

- - 平台的结构特征与青少年的接触风险
- 3. 李在明总统推动触法少年年龄下调进入议程……核心争议是什么?

- - 韩国国内形成“应下调年龄”的舆论
- 4. 海外趋势分析:触法少年年龄下限与网络监管

- - 触法少年年龄标准的国别差异与国际趋势
- - 青少年网络监管扩展:“环境管控”这一另一项策略
- 5. 网络青少年犯罪的适用法律与处罚程度

- - 本案所涉犯罪的处罚程度
- 6. 受害者索赔策略

- - 索赔应对策略
1. 青少年犯罪接连发生,起点在网络?
近期媒体报道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以网络空间中的接触或活动为契机开始的。
在保障匿名性的社区、游戏聊天、社交媒体、开放式聊天室等平台首次接触后,因一时好奇和炫耀心理走向犯罪的案件正在增加。
尤其是,部分青少年明知自己属于韩国《少年法》规定的触法少年,却因错误地认为所受刑事处罚有限而实施犯罪,这类情况也不在少数。
结果,因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数百万条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警方因虚假恐吓而出动数千人次警力,社会危害已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相关批评持续不断。
下文将介绍的案例也都具有“始于网络的犯罪”这一共同点,因此采取应对措施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案例1:首尔公共自行车“叮铃铃”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首尔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叮铃铃”服务器发生约462万条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本案犯罪嫌疑人是通过自学掌握黑客技术的10多岁青少年,作案时还是初中生。据查,他们通过社交媒体相互联系、分享黑客攻击所利用的漏洞并共谋实施犯罪。
据了解,他们通过网络获取黑客攻击信息,利用服务器认证结构的漏洞,在无需登录的情况下访问用户信息;泄露的信息包括账号ID、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地址、出生日期等多项个人信息。
这些青少年已在不予羁押状态下被移送,相关部门也在同步调查服务器管理主体的安全责任及是否存在管理疏忽。
鉴于发生了群体性损害,预计今后对赔偿范围和责任主体作出法律判断将成为重要课题。
案例2:发布杀害总统恐吓帖文事件
在119网上公告栏发布扬言持凶器伤害李在明总统帖文的10多岁青少年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这些青少年同样是在网上结识的。据查,他们在语音通讯软件“Discord”上相识并共谋作案;为捉弄在Discord内与其发生矛盾的人,他们冒用对方姓名实施了上述犯罪。
调查阶段还发现,其中一人有针对忠清南道牙山市A高中和仁川B高中的学生撰写杀害威胁帖文的迹象。
另一人则撰写了针对盆唐KT办公楼、电视台、江南站等6处地点的爆炸威胁帖文,已于上月15日被警方羁押,目前已被起诉。
警方对其适用了涉嫌恐吓及以欺骗手段妨害公务的指控。
他们供述称并无实际实施意图,只是出于好奇,但此事导致安保体系启动并投入警力,造成行政及社会成本,这正是对其适用相关指控的原因。
2. 网络空间为何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起点

上述案例的共同点是犯罪都始于网络。
数字空间之所以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接触点,可以推测有以下原因。
首先是匿名性。
在网络上,人们可以在不暴露真实姓名的情况下活动,而且不会直接面对对方的真实反应,因此难以切身体会行为的严重性。
这可能会降低实施危险行为的心理门槛。
其次是易于共谋。
Discord、开放式聊天室、游戏聊天等平台可以基于共同兴趣迅速建立联系。
分享作案方法或信息不受物理限制,群体心理一旦发挥作用,行为可能会变得更加大胆。
再者是炫耀文化与即时反馈机制。
浏览量、评论和实时反馈会对青少年产生强烈刺激。
“为博取关注而采取的行为”逐渐升级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平台的结构特征与青少年的接触风险
应当将青少年犯罪仅视为个人越轨行为,还是也应考虑环境因素,同样是一个重要争议点。
数字平台的设计基本以扩展性和连接性为基础,用户可以即时与任何人建立联系,信息也能迅速传播。
这种结构能够促进积极交流,但同时也可能形成有害信息或犯罪预谋被迅速分享的环境。
尤其是语音聊天室、封闭式社区和匿名服务器等平台,其结构不易受到外部管控,因此青少年也可能接触到危险对话。
3. 李在明总统推动触法少年年龄下调进入议程……核心争议是什么?
李在明总统已指示相关部门讨论将现行未满14周岁的触法少年年龄标准下调至未满13周岁的方案。
随着“由性别平等家庭部牵头开展公开讨论”这一指示的下达,围绕下调触法少年年龄标准的争论预计将进一步升温。
加强处罚能否遏制犯罪,抑或会产生其他副作用,也同时引发了争议。
韩国国内形成“应下调年龄”的舆论
鉴于已有青少年被动员参与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运送毒品等有组织犯罪的案例见诸报道,要求下调触法少年年龄标准的舆论正在形成。
根据韩国法务部于2022年组建的“触法少年年龄标准现实化专项工作组”的活动结果,曾有分析指出,年满13周岁的青少年在触法少年中所占比例约达70%。
不过,当时有关下调年龄标准的讨论未能进入正式立法程序,实际上处于中断状态。
此后,相关讨论再次淡出公众视野,但近期青少年犯罪问题被反复提起,因此又重新进入公共讨论领域。
部分观点认为,年满13周岁已处于初中生年龄,足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
也就是说,减少处罚空白,并结合现实调整刑事责任范围,是支持下调年龄标准舆论的核心主张。
4. 海外趋势分析:触法少年年龄下限与网络监管
近期,各国的青少年政策正沿不同路径同步推进。
其中一项是关于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另一项是加强对网络访问本身的监管。
也就是说,在强化处罚的同时,围绕如何管控青少年所处数字环境的政策转向也在同步推进。
触法少年年龄标准的国别差异与国际趋势
国家 | 免予刑事处罚年龄 |
德国·日本·新加坡 | 未满14周岁 |
法国 | 未满13周岁 |
加拿大·中国·荷兰 | 未满12周岁 |
英国·澳大利亚 | 未满10周岁 |
美国 | 各州规定不一,范围为7周岁至未满14周岁 |
不过,各国在规定刑事处罚年龄的同时,也并行实施保护观察制度、少年矫正体系和重新社会化项目。
也有意见指出,仅下调处罚年龄标准,并不能断定会自动产生遏制犯罪的效果,因此有必要采取审慎态度。
青少年网络监管扩展:“环境管控”这一另一项策略
另一方面,网络监管正在以更快速度扩展。
• 法国:通过禁止未满15周岁者使用社交媒体的法案
• 西班牙:推动禁止未满16周岁者使用社交媒体
• 德国、英国:讨论年龄限制及算法监管
• 美国部分州:禁止未满14周岁者使用或强制标注警示语
许多国家正以青少年心理健康恶化、接触有害内容以及可能卷入网络犯罪等为由,制定减少青少年网络接触本身的政策。
这种做法旨在加强刑事责任之前,先阻断其接触犯罪的数字环境。
5. 网络青少年犯罪的适用法律与处罚程度

即使是青少年所为,泄露个人信息、面向公众实施恐吓、诽谤等也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并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东亚日报》调查了2023年以来面向公众实施恐吓等犯罪的相关诉讼情况。结果显示,警方已提起或正在准备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共计9起,包括新林站杀人预告、针对济州机场等地的爆炸恐吓,以及包括仁川大仁高中在内的全国连环爆炸恐吓事件等。
在这些案件中,警方出警和搜查爆炸物等所投入的人工费、燃油费等可直接计算的损失金额就约达2.4065亿韩元。
由于接到举报后甚至需要出动特警,有观点指出,这类虚假恐吓不仅会造成巨额公共成本,还可能影响预防犯罪和紧急响应的黄金时间。
本案所涉犯罪的处罚程度
本文所述案例可能涉及的主要犯罪,其法定刑如下。
• 公众恐吓罪(韩国《刑法》第116条之2等)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以欺骗手段妨害执行公务(韩国《刑法》第137条)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违反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擅自泄露等)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不过,年满10周岁、未满14周岁的触法少年可能不会受到刑罚,而是受到韩国《少年法》规定的保护处分(保护观察、社区服务、移送韩国少年院等)。
6. 受害者索赔策略
从受害者角度来看,无论触法少年的年龄标准如何确定,已经发生的损害能否得到弥补可能都是更重要的问题。
第一,可以依据侵权责任(韩国《民法》第750条)请求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
恐吓造成的精神痛苦、个人信息泄露引发二次损害的风险等也可能被认定为损害,因此收集相关证据十分重要。
第二,可以向未履行监督责任(韩国《民法》第755条)的触法少年监护人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如果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未履行监督义务,应当主张其一并承担赔偿责任,并请求弥补损害。
索赔应对策略
为了获得实际损害赔偿,应迅速取得并保存帖子及聊天记录、URL、泄露画面等相关资料,同时还需要梳理侦查进展和适用法律,明确责任结构。
具体梳理精神损害、二次损害的可能性、营业损失等损害范围也很重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针对网络青少年犯罪案件,从证据收集阶段到责任结构分析、损失金额计算和民事索赔策略制定,对整个过程进行系统审查。
如果您正在考虑如何弥补青少年犯罪造成的损害,建议结合具体情况详细研究相应的法律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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